1. 首页 > 基金定投

如何降低银行的杠杆率)(可从哪些方面落实杠杆率监管)

作为金融业的主要主体,我国银行业的发展也应当顺应变革,以新策略应对新趋势。风险管理一直都是商业银行经营的重中之重,安全性也被视为银行经营的首要原则,杠杆率监管则成为了这一环节中的有力工具。

 

也得出了杠杆率监管在实际经济运行中也对商业银行风险的管控有较好的效果,所以实施适当的杠杆率监管在我国金融风险管理中是非常有必要的。而应当从哪些方面落实杠杆率监管,如何有效达到监管目标,以下从政府监管和银行内控两个方面提出可行建议。

一、监管层面

(一)保证监管政策的时效性和完善性

纵观我国商业银行发展更,在经济运行的不同时期,银行的结构特色、业务类型、经营方式都发生了改变,所以政府对银行的监管也应该因时而异。且在参考国际上其他国家的银行杠杆监管的做法时,要结合我国的国情和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特点,作出适合自身管理的决策。

 

中国银行业与欧美国家银行业最大的不同在于业务模式,盈利策略和经营方式都有较大差别,所以杠杆率自然与欧美国家会产生差异。《巴塞尔协议III》对杠杆率设置了3%的最小阈值,我国则考虑了近年来金融发展迅猛、金融新产品层出不穷的现状,将最低杠杆率的监管线报高到了4%。这便是很好的示范。

在金融科技对传统银行业产生巨大冲击的今天。银行的自我革新和业务更新不断加速,金融创新给银行管理带来了监管盲区。在这个过程中,要保证银行的稳健运行,政府的政策制定必须与时俱进,及时弥补监管空白,在具有全面性和前瞻性的经济分析的基础上,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避免银行经营过程中的监管套利。

我国目前对于银行杠杆率的监管也不应该仅仅局限干具体的指标数据中,应当结合实际操作,制定符合经济发展特征的杠杆率标准。对于银行杠杆率不合规的情况,也应该加大惩罚力度,提高违规成本,落实所制定的系列政策。

 

(二)注重差异化杠杆管理

银行的杠杆率监管应该兼顾统筹规划与差异化管理。市场上其他行业和主体的杠杆率也会通过经济活动直接或间接影响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房地产业,我国房地产业目前处于一个高风险高杠杆的阶段,房地产泡沫一旦破灭整个金融市场都会产生直接的震荡。所以商业银行的杠杆率要做到统筹兼顾,将各个宏观经济部门之间的关联性运用到杠杆率监管政策中,不能顾此失彼。

同时商业银行分为国有、股份制、农商行、城商行等多种不同类型,不同类型的银行在运营体系、管理框架、业务模式等方面都存在差异,其风险承担的能力也存在不同,所以对于银行的监管不能一概而论。

 

由于不同类型的银行具有异质性的特点,所以在满足整体杠杆率要求的基础上,政策制定要对监管对象进行细分,针对不同的特点制定符合其发展的监管措施,避免一概而论。例如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规模较国有商业银行小,但是其创新性和信息传递的效率性要优于国有行,这些因素都会导致引起银行杠杆率和风险发生不同的变动,所以在打杆牢监管的实施上,要结合银行经营的特点进行差异化管理。

二、银行层面

(一)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是指商业银行以经营目标为导向,制定各种制度,设置不同程序,选择最佳方法,分阶段对风险进行防范、控制和监督的全面管理模式,并定时纠正的过程和机制。要促进杠杆率监管,商业银行也要从自身角度出发,完善内部治理机制,建立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和畅通的风险预警通道。

 

商业银行运营的稳健性与很多因素息息相关,如管理者决策、管理层架构、制度政策、资产规模等等。要从杠杆率的角度管理银行风险,最基础的是要保证银行治理结构的稳定,坚持全面性、审慎性、有效性、独立性的管理原则,完善内部控制机制。

信息与沟通是内部控制的关键环节,特别是对于架构复杂的国有商业银行来说,信息的有效传达和风险管控的通道顺畅尤为重要,决定了监管政策生效的时间跨度,有效克服风险来临时应对措施的时滞性,提高商业银行的管理效率。杠杆率作为监管规定硬性指标之一,虽然在所有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上有一定的局限性,但是在现阶段不失为有效的风险调控方法之一。

 

所以商业银行应当在每季度自主披露阶段性杠杆率和资本充足率,一方面减轻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压力,另一方面可以以积极的经营态度增强公众对银行发展的信心。

(二)优化业务类型和结构

商业银行的杠杆率管理最直接的通道是调整资产负债表结构和资本结构。商业银行的盈利主要来源于其存贷款业务的利息差收入,要在保证杠杆率较高的基础上实现较好地收益,就不能一味地以来减小存贷款业务规模,更重要的是调整业务结构,将存贷比保持在一定的范围内以降低流动性风险且不削弱盈利能力,最大限度地促进资产负债表结构的合理性。

而最佳存贷比和业务比例的确定,就应当结果经济实况和银行自身的发展现状进行调整,在实践中得出合理区间。除此之外,商业银行也应当积极拓展表外业务类型,积极开展无风险的咨询业务、委托业务、承诺担保业务等的实施,以确保在资本占用量较低的前提下增加盈利,峰低银行监管资本的服力,提升盈利能力,向轻资本化转型。

 

(三)进行适度的金融创新

1. 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与杠杆率负相关

商业银行的杠杆率越高,杠杆倍数越低,则承担的风险可以得到控制;相反,当商业银行杠杆率降低时,表明银行的杠杆增加,承担的风险变大。在杠杆率监管的背景下,杠杆率与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净利差成反比,与资本充足率、存贷比正相关。

说明为了达到杠杆率监管的要求,银行需要维持较高的杠杆率,则最直接的途径是压缩表内外业务规模。当实施“缩表”后,表内业务存贷款业务的规模也受到了限制,则商业银行银行的净利差必定会下降,盈利受到不利影响。

 

为了维持更高的收益,商业银行在发放贷款时必定加强条件筛选和风险防控,保证贷款质量。在长期的风险管控下,银行的内控体系趋于完善,经营也就具有更高的稳健性,有利于其在安全性的前提下实现盈利。

2. 杠杆率监管对商业银行风险管控有积极作用

将杠杆率监管前后的变量系数进行对比发现,杠杆率监管能够有效管控商业银行的风险。在监管下,商业银行风险承担对杠杆率的变化更为敏感,杠杆率升高同样的幅度,风险下降的程度更大。并且,在二〇一一年前的银行杠杆率均值低于二〇一一年后的均值,说明在杠杆率监管下,商业银行的自主风险防控意识更高,通过多种途径降低杠杆,将杠杆率平稳保持在监管线以上。

且由于杠杆率监管的实施,商业银行一些创新的表外业务受到了更多约束,在进行业务开发时首要注重其后续带来的不确定因素,也避免了金融创新带来的风险。虽然对商业银行实施的监管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其盈利收入,杠杆率监管使得银行更加注重资本结构和存贷款规模的管理,降低了安全性与盈利性之间的联动性冲突,有助于提高商业银行的经营效益和综合实力。所以,杠杆率监管对商业银行风险管控有积极作用。

 

3. 杠杆率监管在不同类型的银行间存在异质性

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这两种类型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对杠杆率变动的敏感性不同,杠杆率变动对股份制银行的风险影响更大。而当实施了杠杆率监管后,能够使得两种类型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状况趋于一致。

这一现象的发生可能源于国有银行的结构体系庞大,在社会资金运作中充当重要的支撑角色,所以国有银行的风险管理框架更加严谨和细化,其本身就具有较好的风险消化能力和平稳性,当施加的杠杆率监管过于严格时反而不利于国有行的经营运行。而股份制银行更加追求创新和业绩回报,风险管理不如国有银行完善,风险暴露更多,当其新增业务导致资金杠杆上升时,更高的收益意味着更大的风险承担。

因此实施杠杆率监管能够在一定承担上抑制股份制银行的风险敏感性,在拓展业务收益的同时更加注重风险管控。所以杠杆率监管在国有行和股份制银行之间具有异质性,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这一点不容忽视。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有侵权/违规的内容, 联系QQ15101117,本站将立刻清除。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666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