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层股权结构设计控制法
假设目标公司是A,是运营的载体公司;
在A公司之上设计一家100%持股的有限合伙企业B;
B公司就100%控股了A公司;
B公司的普通合伙人(GP)就是创始人,持有0.1%的股份,其他的投资人/投资机构都作为LP放在“投资平台”上。
有限合伙企业B的管理权在GP身上,也就是创始人身上,创始人就控制了A公司。
二、协议控制法
1、一致行动人协议:
创始人和所有新进股东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确保对公司的控制权。
2、委托投票权:
创始人和所有新进股东签订委托投票协议,也可以确保其对公司的控制权。
三、董事会设计控制法
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创始人占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席位,增加董事会席位以及新进董事必须得到创始人的同意,修改公司章程必须得到创始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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