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的“术”系列,我们讨论了企业融资新工具:可转债。通过可转债,企业可以实现在资本市场赋能。本期我们继续探讨。
我们上周讨论过,对于投资者,可转债的功能有两个,一是债券,二是看涨期权。下修本质上也是上涨期权,只是行权价往下移而已。可转债投资者和大股东利益是一致的,因为如果股价下跌,投资者就不会选择选股,企业就要还本付息。因此大股东有维护企业股价的动力。
看到这里,可能有读者想问,还本付息是可转债到期之后的事情,现在离到期远着呢,可以不用顾虑。不是这样的,因为许多可转债有回售条款。
什么是回售?是指如果触发了一定的条件,投资者有权利把可转债卖回给发行人。请注意这是权利而不是义务,投资者也可以不卖。
触发条件有哪些呢?一般有以下两个:
1.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发行人股票收盘价在任何连续30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
2.发行人变更可转债募集资金的用途
以上两个条件满足一个即可,其中第一个是重点。回售价格为面值(100元)+当期利息。那么作为发行人,如何避免回售呢?一是维护股价,二就是上周所说的转股价下修。
从以上讨论我们可以看到,回售是保护投资者的条款,给投资者以保本价格提前退出的机会。但是回售条款只能保护最后两年,这是为了降低发行人的压力。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不是所有可转债都有回售条款,银行和券商发行的可转债一般就没有。
回售是投资者行使权利卖回给发行人,而强赎是发行人行使权利把可转债买回来。
强赎的定义是如果触发一定的条件,发行人有权利提前把可转债赎回。
常见的可转债强赎条件是:发行人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
根据之前提到的公式:转股价值=100/转股价×正股价,满足强赎条件时可转债的转股价值要维持在130元以上,那么此时可转债的价格往往会高于130元。
强赎的价格和回售一样,也是面值(100元)+当期利息。
相信看到这里,大家肯定会问,之前不是说企业发行可转债,是为了可以转股不用还钱吗?怎么还强赎呢?醉翁之意不在酒,发行人提出强赎,不是真的要赎回,而是推动投资者转股。
公司宣布启动强赎后,意味着确定了可转债的最后转股日和交易日,大约一个月后可转债即将强赎退市。如果投资者不卖出或者转股,那么发行人就可以100元+当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投资者130元以上的可转债。投资者当然不愿意。
不过对于发行人来说,强赎有一个风险,就是如果期间股价大跌,跌到转股价以下,强赎就会失败,因为没有人愿意转股。因此,发行人一般会在股价较高时,例如160元以上,启动强赎,这样就有一个安全垫。
强赎看似是霸王条款,其实是一个双赢的做法。企业提前放下包袱,无债一身轻,投资者提前获利离场。请注意这个“无债一身轻”不仅仅是主观感受,还意味着资产负债率下降,对后续融资十分有利。
最后,和回售一样,强赎也是权利而不是义务,发行人可以不强赎。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有侵权/违规的内容, 联系QQ15101117,本站将立刻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