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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森股份最新转让消息(步森股份最新索赔条件有多个)

2020年8月7日,步森股份(002569)收到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证监会查明,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未及时披露为徐茂栋实际控制企业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德清县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借款1亿元提供担保的情况;2、未及时披露为徐茂栋实际控制企业天马股份向深圳前海汇能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款1亿元提供担保的情况。

2022年6月9日,步森股份(002569)再次收到证监会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证监会查明,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股权转让事项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未及时披露《和解协议》。

2022年11月11日,步森股份(002569)又因涉嫌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事件等,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

谢保平律师团队提示:凡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的可参加索赔:

1、2017年10月25日至2019年8月23日间买入002569 步森股份,且在2019年8月24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2、2017年10月31日至2018年6月4日间买入002569 步森股份,且在2018年6月5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3、2019年9月12日至2021年4月29日间买入002569 步森股份,且在2021年4月30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4、2019年9月12日至2021年12月3日间买入002569 步森股份,且在2021年12月4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5、2022年11月11日收盘时仍持有002569 步森股份的投资者,可以登记索赔。

步森股份(002569)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索赔。步森股份索赔诉讼时效截止日期:第1、2个条件2023年8月5日,第3、4个条件2024年4月29日,第5个条件2025年11月11日,法院遵循“不告不理”原则,切勿错失索赔机会。

步森股份索赔立案图

步森股份案情最新进展

法院立案审理中,部分投资者调解获赔。

步森股份违规依据

2020年1月14日,步森股份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浙证调查字2020005号)。

2020年8月4日,步森股份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0]7号)。

2020年8月7日,ST步森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7号。

2021年12月3日,步森股份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120210013号)。

2022年4月8日,步森股份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2]9号)

2022年6月9日,步森股份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27号)。

2022年11月11日,步森股份因公司涉嫌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事件等,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1202200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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