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产品除了垂直广告和虚拟道具分成,对于其他商业模式的探索有哪些?
现有的大部分直播的商业模式主要分为垂直广告和虚拟道具分成。
垂直广告:精确定位目标人群,通过广告投放来获取收益。
虚拟道具分成: 观众在平台上购买虚拟道具,例如战旗tv的大宝剑,斗鱼tv的火箭。平台会按照一定比例收取分成。
那么除了这两种模式,是否还有其他方法可以增长盈利点?
现在的网络直播在性质上和模式上很像之前的网络文学,一个靠文字一个靠视频,路数也都一样,直播平台的虚拟道具其实就是网络文学平台上的“打赏”,早起的网络小说爱好者一定对起点币不陌生吧。
1、输出有关自我的信息给网友,一个是文字一个是视频。
2、用输出的所有信息聚拢用户的关注
3、对自己认可度较高的用户会打赏或提供需您礼物。进而平台和主播或写手变现。
所以直播的盈利模式和网络文学也是一样的,广告和虚拟礼物只是线上的变现方式,线下的变现方式更多的还是ip运作,出版、游戏、影视剧改编,这些都是ip运作的成熟模式,鬼吹灯、盗墓笔记、花千骨等等,都是ip运作的成功案例。至于平台方能否在ip运作中盈利,更多的还是看平台对于版权的控制,过去文学网站对网络小说的版权控制还算到位,所以他们也赚了一些钱,但是到了直播时代,由于内容形式的变化,平台方对于ip的控制相对于当年的网络文学网站会弱化很多,理由如下。
1、网络文学时代,ip更多的其实是作品本身,只要控制了作品的版权,无论作者去哪里都不会影响到后期的ip运作。但是,直播时代,ip更多的是指主播本人,对人的控制难度要远远大于对作品的控制。
2、成果产出难度不同,网络文学出卖的是智慧和灵感,有智慧的人本就不多,更何况灵感也不是说有就有的,南派三叔恐怕再也写不出像鬼吹灯这样的有影响力的文学作品了,但网络直播出卖的颜值和话题,一个网络主播只要颜值尚可,多露肉再加上有专业的公司不停的制造话题,那她就会一直红下去,代言、赶场甚至在影视剧中担当主角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直播平台如果想在ip方面赚钱,必须牢牢控制住主播,只有有效的控制了爆红的主播平台才能从中渔利,那么如何控制呢,觉得需要两方面着手:
1、直播平台线下必须要有明星经纪公司的基因,网络直播平台应该拥有自己的经纪公司来运作已经爆红或有爆红潜力的主播。
2、对平台主播采取易进难出的策略,
易进:放开主播进场门槛,凡有来者皆不拒。
难出:主播粉丝积累到一定数量,收到的虚拟道具到达某一临界点时与主播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经纪合同,这个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可以是阶梯式的,阶梯的划分标准应该建立在主播的统计数据上,利用数据分析出主播在平台红的程度和影响力,尽量在主播没有大红大紫之前签订有效的经纪合同,然后借助平台和下线资源优势重点培养这批主播,将她们打造出一批爆款主播,之后就是很传统的明显经纪运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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