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方风险
第一个:
是价值归零风险,价值归零风险听上去很专业,但顾名思义其实就是亏完所有的权利金。
这个风险是期权买方特有的风险。但在实际操作当中很少有人会持有到期,所以赚取或亏损的是权利金的差价。
因此,我们可以给自己设置一个止损和止盈的点,比如赚20%或者亏20%就平仓。这样的做法就可以一定程度避免价值归零风险。
第二个:
是高溢价风险,通常指虚值期权在临近到期被爆炒的风险。
我们可以打个比方,比如说一套房子在一个交通不方便很偏僻的地方,仍然卖四五百万,这个房子很明显被高估。
如果在房价很高,追涨买入,当价格回归理性时,就会亏的很惨。
期权也相同,虚值期权到期日价值一定会归零,如果在到期前追涨高价买入而到期时却是虚值,则会面临权利金的很大亏损,这就是高溢价风险。
第三个:
是流动性风险,指的是期权合约可能面临没有对手方而无法平仓的风险。
那么为什么会平不了仓呢?
我们举个例子,比如一张期权刚开始买入时是实值,但是之后标的价格却向着不利的方向运动,随着时间推移,慢慢变为深度虚值,这个时候再去卖出平仓,可能会面临没有人愿意买的情况,因为对手方不愿意浪费钱去买一个根本不可能行权的期权合约。
最后一个:
是行权交割风险。这个风险一方面是指我们可能会忘记去行权。
比如在到期日,期权为实值,作为买方我们有权利去行权。但是我们只有每月的第四个星期三才可以行权。
我们可能因为各种事情错过了行权。针对这一点,期权经营机构一般都会跟客户签订协议,比如当期权实值程度达到一定比例,如3%时,会帮客户自动行权,从而避免了这个风险。
另一方面,对于认购期权的买方,如果在T日行权,他必须等到T+1日才能得到券,到T+2日才能卖出标的证券,这就带来了两天的价格波动风险,所以对于实值程度不深的期权,在行权时要考虑到接下去两天的价格波动风险,如果无法忍受这两日的波动风险,那么可以考虑以卖出平仓的方式获利了结。
二、卖方风险
我们知晓了期权买方的四个风险点:价值归零风险、高溢价风险、流动性风险和行权交割风险。对于期权的卖方,又面临怎样的风险呢?
第一个:风险点就在于保证金风险,因为期权的卖方承担义务,是需要缴纳保证金的。
如果大家有做过期货,一定有经验,日常是需要盯市的。
万一保证金不够将会遭到强行平仓。所以,保证金风险是卖方第一风险,是卖方必须去关注的。
第二个:是巨额亏损风险,当期权的卖方一直没有平仓,而是持有到期时,举个例子,某投资者卖出了一份认购期权,行权价是100元,当股价到期涨到了150元,那么作为他亏损是多少?
亏损50元。为什么?
因为该投资者是期权的卖方,对手方(买方)行权,以100元把150元的股票买进来,那你就有义务以100元的价格把市值150元的股票卖给对方,所以亏了50元,当标的到期价格越高,该投资者亏的越多,这就是巨额亏损风险的刻画。事实上,对于期权的卖方,如果能建立止损思维,触及心理止损线就提前平仓,是可以一定程度避免巨额亏损风险的。
第三个:是流动性风险,同买方一样,也是指的是期权合约可能面临没有对手方而无法平仓的风险。
最后一个:最后一个是行权交割风险。对卖方来说,存在一个交割违约风险。
在买方在T日行权完了以后,卖方需要在T+1日把资金或者标的证券交割给买方,那么如果他忘记了或没有做,那就构成了违约。
违约后一方面在影响个人诚信记录,另一方面是还面临这违约金的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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