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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保险集团(再看阳光保险的长短板)

1月17日,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6963.HK,简称“阳光保险”)披露最新保费公告,2023年全年阳光保险的两家附属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阳光财险”)和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阳光人寿”)合计保费收入1188.39亿元,同比增长9.29%。

仅两日即1月19日,阳光财险四平中心支公司因虚列费用、给予投保人额外利益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平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不仅限于此,经理人融媒体中心梳理发现,2024年1月阳光保险两家附属公司收到6张罚单,若再拉长时间维度,其所受行政处罚更为密集。

喜忧相伴,阳光保险的真实底色如何?

关于这个问题,在阳光保险2022年上市之际,经理人传媒旗下《中国保险家》杂志曾撰文(《阳光保险的长短板》)就其基本面进行分析——阳光保险的长板很突出:利润增速4倍于营收增速,内生增长动力强劲;短板也很明显:股权关系极其复杂。

一年时间过去有哪些变化?故,在此再看阳光保险的长短板。

客户体验管理仍需加强

1月1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平监管分局开出2份罚单,阳光财险四平中心支公司被处以罚款18万元,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虚列费用、给予投保人额外利益。同时,时任阳光财险四平中心支公司总经理王进因对上述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3万元。

这并非阳光财险在2024年1月首次被罚。经理人融媒体中心查询梳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开信息,阳光财险及分支机构已多次因违法违规被监管机构下发行政处罚通知书。

  • 1月11日,阳光财险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心支公司因利用保险代理人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方式套取费用被行政处罚6万元。
  • 1月9日,阳光财险平顶山中心支公司因虚列费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被行政处罚44万元。
  • 1月5日,阳光财险阜阳中心支公司因虚列费用被罚款10万元。
  • 1月4日,阳光财险黔东南中心支公司因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文件、资料以及利用保险代理人从事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方式套取费用被罚款42.8万元。
  • 1月3日,阳光财险金昌中心支公司因财务数据不真实、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费率被行政处罚30万元。

当然,这仅是2024年1月,如果再拉长时间维度可以看到阳光保险两家附属公司阳光财险、阳光人寿均密集的吃到罚单。经理人融媒体中心不完全统计,2023年阳光财险收到罚单65件,罚款金额约1267万元;阳光人寿收到罚单34件,罚款金额约477万元。

进一步看处罚的违法违规事实,除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文件资料、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等内控合规问题外,其中还涉及损害保险消费者权益问题。

消费者权益保护好不好,直接影响保险消费者体验,且会对业务造成实质性冲击。

那么阳光保险消费者体验如何?以下通过消费者满意度和消费者忠诚度两个指标具体分析:

消费者满意度。当前监管机构和保险行业衡量满意度的主流指标是负面评价,即消费者的投诉量。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保险业消费投诉情况通报,经理人融媒体中心就阳光保险情况进行了整理,如图表1所示,阳光保险投诉量、亿元保费投诉量虽有所改善,但仍居市场前列。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保险业消费投诉情况通报数据目前只是截至到2023年一季度,故再分别以“阳光保险”“阳光财险”“阳光人寿”为关键词检索黑猫投诉平台,信息显示(截至2024年1月24日),“阳光财险”的投诉量为653起,“阳光人寿”的投诉量为471起,“阳光保险”的投诉量为4357起。

其中绝大多数的投诉问题内容涉及诱导消费、套路贷、高额利息、捆绑销售、暴力催收、理赔困难、虚假宣传。例:

投诉编号为“17370562273(2023年12月22日)”的案件中,指认“阳光保险虚假宣传,诱导消费”;投诉编号为“17370686008(2023年12月29日)”的案件中,指认“贷款保险捆绑,以保费名义变相高利贷”;投诉编号为“17370995501(2024年01月15日)”的案件中,指认“阳光保险诱导买理财产品”。

 

尽管这些投诉是为参考,但相对而言,阳光保险消费者满意度问题,是无法回避的。

消费者忠诚度。就内部经营的微观视角,继续率反映消费者用脚投票的选择,是险企客户忠诚度的核心指标。就财报披露的数据而言,阳光人寿13个月及25个月保费继续率均有所提升——13个月保费继续率92.7%,同比提升2.7个百分点;25个月保费继续率85.6%,同比提升9.1个百分点。

不过阳光保险财报中并未披露财险继续率,故引用净推荐值(Net Promoter Score,NPS)来分析阳光保险的业务品质和客户满意度。根据Chnbrand发布中国顾客推荐度指数,阳光保险2019年-2024年NPS情况如下图表。

 

通过数据可知,阳光保险财产险整体体验管理呈现回暖趋势,但仍未回到历史最高水平;而人寿险NPS连续3年处于下滑通道,已经降至7.8。意味着,阳光保险客户体验管理仍任重道远。

长短板的变化

起家于财险业务的阳光保险于2005年7月成立,集团旗下拥有财产保险、人寿保险、信用保证保险、资产管理、医疗健康等多家子公司。2022年12月,阳光保险登陆资本市场,成为近二十年来唯一一家上市的民营传统保险公司。

彼时,经理人传媒旗下《中国保险家》杂志曾撰文对其长短板进行分析提到,阳光保险短板很明显:股权关系极其复杂,《中国保险家》在比较天眼查、企查查等工商资料,以及阳光保险披露的股东信息,发现工商资料平台与公司披露的信息差异巨大,而且两家工商资料平台的信息也大不相同。

现今查询发现,阳光保险复杂的股权关系未有明显改变,故此短板在此不再赘述。

短板之外,上述文章中也提到彼时的阳光保险长板也很突出:利润增速4倍于营收增速,内生增长动力强劲。那么,现今阳光保险情况如何呢?

以下拆解净利润、保费规模、偿付能力充足率等各个维度的核心数据分析:

净利润。阳光保险披露的资料显示,2017年至2020年,阳光保险的净利润增速是营业收入增速的4倍多,是保险业务收入增速的近7倍,2020年实现净利润56.81亿元,同比增长10.29%。但是,2021年、2022年以及2023上半年,阳光保险净利润分别为60.20亿元、50.15亿元、29.66亿元,同比增长5.9%、-16.7%、9.1%,呈现同比下降态势。

原因除了复杂因素交织之下保险市场整体较为艰难之外,阳光保险投资收益增长趋缓也是重要因素。年报显示,2022年阳光保险投资收益201.3亿元,同比增长5.4%,显然不及2017年-2021年5年平均年化13.24%的增长。

保费规模。根据日前阳光保险披露的保费公告,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阳光保险附属公司阳光财险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442.38亿元,阳光人寿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为746亿元,两家附属公司合计保费收入1188.39亿元,较2022年的1087.4亿元增长9.29%。

就保费规模而言,阳光保险当期经营成果尚可。

但是,保费规模作为收入项属于损益表的范畴,仅体现险企当期经营的成果,而在行业换挡当下,注重但不能仅囿于短期的保费规模指标,故在保费规模基础上,进一步来看阳光保险资产规模、市值等持续经营成果的指标。

Wind数据显示,2019年至2023年上半年,阳光保险总资产由3325.58亿元增长至4992.40亿元,阳光保险成长性毋庸置疑,不过仍需指出的是其总资产增速的减缓,由2020年的22.23%下降至2021年、2022年的8.64%、9.90%。

再看市值,阳光保险的市值已经由上市初的约670亿港元跌至460.1亿港元(截至2024年1月24日),市值减值超过30%,这反映出阳光保险股东的价值创造以及投资人对其认可程度的下降。

偿付能力充足率。所谓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简言之,就是是否有足够的资产来偿付其保险金、赔款。根据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的要求,保险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

根据财报,截至2023年上半年,阳光保险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52%,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03%,均显著高于监管要求。

但纵向比较,阳光保险偿付能力相较于2021年年末已有所下降,2021年年末阳光保险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和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97%、223%。横向比较,阳光保险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略低于行业均值,2023年上半年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和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88%和122.7%。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已然4000多亿元总资产规模的阳光保险,错综复杂的股权关系依然是其掣肘,而此前的“长板”优势依然存在,只是不再那么突出甚至略有式微,故下一步的转型战略——加强“长板”改造“短板”——于阳光保险而言也该提上日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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