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4月9日的发表信息中,谈到了银保监会2023年1号文件中对资产服务信托的详细规范,相信各位朋友对资产服务信托的7个业务品种都有了一定的概念。在财富管理的进程中,信托产品最早是以较高的收益进入到社会大众的眼帘的,颇为丰厚的年化收益和在100万RMB的起点,通过银行渠道或者信托公司自营渠道购买信托产品也曾一度成为中高净值客户常采用的理财方式。但随着刚性兑付的打破和国内资产配置收益的降低,信托产品本身的收益也在逐步下调。本次银保监会出台相应文件,也是凸显出国内监管机构对未来金融市场不确定性的提醒和把握。
在银保监会2023年1号文件中,与寿险销售人员关系较为密切的是资产服务信托中的前三种,即家族信托、家庭服务信托、保险金信托。从配置起点的角度看,家族信托是1000万RMB,家庭服务信托是100万RMB,保险金信托通常是按照保险金额300万RMB或累计缴保费300万RMB为成立标准(业内俗称保险金信托1.0版,一般是身故保险金或者生存金满期后转入到信托合同中,故部分信托公司对1.0版保险金信托不太青睐,因为获得资金运作需要等待的时间太长)。
在2023年银保监会1号文件中,新提出家庭服务信托的概念,并对其作了详细解释。家庭服务信托,由符合相关条件的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接受单一自然人委托,或者接受单一自然人及其家庭成员共同委托,提供风险隔离、财富保护和分配等服务。家庭服务信托初始设立时实收信托应当不低于100万元,期限不低于5年,投资范围限于以同业存款、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和上市交易股票为最终投资标的的信托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以及其他公募资产管理产品。从上述官方文件的解释中,我们可以得出以下信息:家庭服务信托是家族信托的迷你版,同样具有风险隔离、财富保护和分配的功能,其投资的范围也得到清晰的界定。完全能够根据客户的需要,帮助客户实现自身的资产配置规划。有五个要点需要注意:1.家庭服务信托明确了投资范围,但没有明确可能获得收益,因为当下刚性兑付已经不存在;2.时间的起点是不低于5年;3.家庭服务信托的收费标准是什么,是否需要在中信登登记;4.信托公司在管理家庭服务信托时,是单一管理还是集合式管理;5.客户查询家庭服务信托的资产配置情况是否方便
结合上述的问题与思考,笔者尝试从三个角度来与大额保单作一个简单对比,站在相对收益的角度看家庭服务信托与大额保单:从目前市场热销的寿险产品来看,购买100万元的人寿保单,大概率会是增额终身寿险或者是年金险,而上述两款寿险的投资渠道和家庭服务信托的投资渠道基本接近,但不同的是寿险产品本身具有预定利率,故大额保单与家庭服务信托还是存在一定的区别;站在办理便捷的角度看家庭服务信托与大额保单:购买大额保单只要遵守人民银行相关反洗钱相关规定,能厘清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关系,选择合适的产品即可,其手续相对便捷。家庭服务信托目前还处在探索的阶段,具体的操作流程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站在时间期限的角度看家庭服务信托与大额保单:目前国内家族信托没有明确的时间期限,有的是30年,有的是50年,也有99年的存在。而人寿保单的期限通常是与生命等长,故在时间的期限上很难作出判定。
面对客户不断变化的多元需求,金融类机构多样化更新迭代的产品,财富管理人士应该站在客观、中立的角度来链接产品,产品只是解决问题的工具,而不是对产品施加外力而达成销售,或许这就是销售中水到渠成的最好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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