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报道今天下午,成都市公安局召开新闻通气会,会上通报了成都公安全年经侦工作情况。据悉,2017年,全市公安经侦部门共立案1312件,刑事拘留1423人,打击处理1189人。其中假币案、外汇诈骗案、传销案等尤为典型,涉案金额高。
经典案例:
成都经侦充分运用警银监测机制破获假币案
---收缴假人民币300.08万元
2017年来,经侦支队在市局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联合多警种、多部门,共计侦破假币犯罪案件14件,打掉了5个伪造假币窝点、斩断了6条假币运输网络,收缴2005版假人民币801万。期间,经侦支队充分运用警银监测机制成功破获一起运输假币案件,涉案金额达300.08万元。
2017年7月,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管部反映,在成都出现了一批新的2005版假人民币。经调查,最终锁定了金堂人吴某有前往广东粤东地区购买假币的重大嫌疑。9月22日,经侦支队分组前往重庆市潼南县、遂宁市楼房沟、德阳仓山镇、双龙镇、金堂县等多个点位蹲点守候,并于当日17时许,在德阳市中江县双龙镇将吴某等人挡获,现场查获2005版100元面额假人民币300.08万元。
利鑫外汇集资诈骗案 涉案金额高达4300万元
2014年7月,部分群众到经侦支队报案称:“利鑫外汇公司”假借代理炒外汇的名义吸引群众投资,每周按照投资额3%的比例支付群众收益的手段,骗取群众投资款数额巨大。2014年7月9日,经侦支队受理并立案侦查利鑫外汇有限公司涉嫌集资诈骗一案。
经查,2013年底,犯罪嫌疑人谭某某、李某某从广东省深圳市一名叫“如意”的女子处了解到“利鑫外汇公司”(以下简称:利鑫外汇)外汇基金项目,谭某某、李某某觉得该项目可以赚钱就将其引入成都。
2013年11月至2014年7月间,犯罪嫌疑人谭某某、李某某明知利鑫外汇在国内从事外汇投资业务并未获得国内外汇监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依然公开宣传吸引群众投资。其在成都市内及周边地区宣传称利鑫外汇是一家总部设于瑞士苏黎世、分公司设于香港的投资管理公司,该公司于2007年成立,运用“FAST”系统从事外汇基金作,“FAST”系统是利鑫外汇开发的一项专利技术,该系统自动设定“止盈止损”模式,即在盈利达到6%或亏损达到2%的情况下自动清仓以达到收益永远大于亏损的效果。
谭某某、李某某对外宣称在利鑫外汇投资10000美元(按照1美元兑换6.5元人民币的固定汇率)即可开户,周一至周五公司封闭交易、周六周日可追加投资或提现,在利鑫外汇投资后有静态、动态两种获利方式,静态模式为利鑫外汇每周按照群众投资总额的3%支付投资利息且按照复利计算,24周收益可达103%;动态模式为发展他人投资利鑫外汇,利鑫外汇额外支付发展人报酬,具体支付模式为直接发展一人投资后该人即为第一层下线,该人再发展他人投资利鑫外汇他人即为发展人的第二层下线,以此类推,利鑫外汇按照第一层下线收益的30%支付报酬、按照第二层下线收益的20%支付报酬、按照第三层至第十层下线收益的10%支付报酬、按照第十一层至第二十五层下线收益的5%支付报酬。
犯罪嫌疑人谭某某、李某某将利鑫外汇基金项目引入成都后先后发展了罗某某、陈某等人作为其下线协助其进行宣传。谭某某、李某某在成都市武侯区等地设立宣传点,从“如意”处购买利鑫外汇公司书籍、宣传视频制成PPT进行公开宣传,多次安排自称是利鑫外汇公司高层的领导在成都讲课组织群众参与,并赴利鑫外汇香港分公司参观。
由于案发前谭某某、李某某已做好充足的潜逃准备,随后的两年多时间里,案侦民警辗转多地、数次追捕。经过案侦民警锲而不舍地循线摸排,抽丝剥茧,布网跟踪,最终于2017年4月,在广东连续作战一个月后,将谭某某、李某某一举抓获。
经核查,成都市及周边地区投资的受害群众已达上百人,涉案金额高达4300余万元。2017年11月,谭某某、李某某因涉嫌集资诈骗罪被移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成都正合道云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传销案
2017年5月20日,双流经侦大队接群众信访举报:在双流区一小区内有人开展传销活动。分局经侦大队立即组织便衣警力对该线索进行核实。
经查,该公司委托软件公司开发了具有在线购物、在线支付等功能的综合性电商平台,该电商平台架设在支付宝生活号,通过支付宝链接生活号云集-正合道,利用线上、线下进行推广。因该电商平台架设在支付宝生活号,具有较大欺骗性、复杂性和迷惑性。专案组民警克服重重困难,多次前往浙江省杭州市阿里巴巴公司核查情况,逐步摸清了该公司的构架:该公司通过在支付宝上架设 “云集-正合道”网上商城的形式吸收会员,受害群众通过在该网站上购买商品成为正式会员,成为会员后,按照自己手中所持有的消费卷的数量来获得该公司盈利分红,消费卷越多获得的提成就越多;如果继续发展其他的会员,就可以通过该公司软件计算程序的规则,计算和支付发展下线人员的报酬。
通过调查,专案组在掌握该团伙犯罪证据后,于2017年5月24日在双流九江镇将涉案的冯某、熊某等19人抓获。后经工作,专案组将其余涉案的22人相继抓捕归案。专案组历时3个多月,辗转武汉、杭州等地,行程6000余公里,最终破获此案。
目前,涉案的41人均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采取强制措施,其中26人被起诉,2人被逮捕,13人被监视居住。后续工作正在进一步推进中。
温馨提示:
1、此类带有传销性质的非法集资案件情况复杂,表现形式多样。打着各种旗号,有的引用产权式返租、电子商务、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等新概念,手段隐蔽,欺骗性很强。从目前案发情况看,非法集资大致可划分为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同时投资人会被要求发展更多的人员来参与该投资,并且被许以高额的介绍奖励费。
此类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本人往往大多也是参与投资的投资人,因此类投资介绍他人参加可以获得分红,一段时间后便成为了本地区的首要分子。
2、随着近年来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高发,公安机关已十分注重对辖区写字楼的排查,对于存在涉众型经济犯罪嫌疑的公司加大的管控、挤压的力度,这就使得一部分犯罪分子将犯罪场所转移到其本人租住的居民小区内,主要通过熟人介绍方式参与此类带有传销性质的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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