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各类投融资模式中,除目前国家支持的特许经营模式外,也有很多市场化的合作方式。在投融资模式实践中,总结出以下模式选择的建议:
一、做好项目底层谋划
目前在国内基础设施投资市场上,除正规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PPP与特许经营项目外,大部分市场化程度较高的项目都要求达到项目自平衡,如区域综合开发、城市更新、国家储备林、以生态环境为导向的EOD模式、以资源为导向的ROD模式等。项目自平衡模式对于项目底层谋划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前期投资建设成本依靠未来的产业运营收益或相关资源变现来实现反哺,从而实现肥瘦搭配、以丰补欠。
此外,实践中部分项目的合作内容可能涉及市政道路、桥梁、景观绿化工程等纯公益性项目,在市场化经营、项目自平衡模式下这些理应由政府实施的项目存在立项的合规性问题,也较难认定为经营性企业的资产。
因此,在项目前期谋划阶段应严控项目合作内容,提高经营性内容、可收益性内容的比重,以市场化主体视角合规推进项目实施,切实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二、利用多元化资金
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补充本级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充分利用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政策性银行新增信贷额度、政府投资基金、金融机构融资等市场化融资手段,同时鼓励并扩大社会资金投入,形成多元化资金的联动机制,做到“多钱一用”。
三、构建多元化主体
强化政府投资引导,更好发挥政府带动作用,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分类稳步推进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剥离政府融资职能,支持转型中的融资平台公司及转型后的公益类国企依法合规承接政府公益类项目。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积极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领域项目投资建设,充分调动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创造性,构建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大格局。
四、打通多元化投融资模式一体化实施
在项目实际操作过程中,简单的项目可以采用单一的投融资模式实施,但项目投资额较大、区域跨度较大、产权复杂、项目收益收购/产业结构多元的综合性项目可以采用多元化投融资模式一体化实施的方式实施,如地方专项债券配套银行市场化融资方式、PPP+EOD模式、盘活存量资产+特许经营构建贷模式等等,通过充分利用多元化资金、构建多元化主体,实现多元化投融资模式一体化实施。
五、合理设置项目回报机制
在项目前期策划阶段,应充分探索确认项目的打包条件、涵盖领域、合作内容、合作期限、股权比例等情况,尽可能较为全面地从回报来源、主体责任、回报方式、支付节点、绩效考核等方面厘清项目回报机制,根据实际,比照预设招标控制价数值,进行经营收益、投资成本、投资补贴等方式的一种或几种的合理搭配。
同时,预留一定的再谈判空间,可在未来项目推进受挫时,提供合约合法的有力补救空间,使项目在合规框架下实现“减轻资金压力”和“防范债务风险”的平衡,推动项目落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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