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的聚龙5(400146,由A股聚龙股份、代码300202,退市至新三板)如今再度成为焦点——一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在近日迎来了一审判决。辽宁省沈阳中院裁定,聚龙股份需向原告陈某某赔偿5.25万元的经济损失;同时,柳长庆和柳永诠也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此案源于聚龙股份早前的信披违法行为,而其退市则是在2023年1月4日,辽宁证监局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调查结果显示,聚龙股份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项违法行为。具体而言,自2016年8月至2020年12月期间,玉泉米业、生态农业、集佳科技三家子公司累计贷款金额高达28.61亿元。聚龙股份旗下的三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金融安全、聚龙自助和聚龙融创,通过向银行资产池注入定期存单等资产为上述贷款提供了质押担保,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与此同时,自2018年2月至2020年12月期间,当时的董事长兼总经理柳永诠以及生态农业非经营性占用了聚龙股份共计2.9966亿元的资金。其中,柳永诠以领取调试币的名义占用了2.2011亿元,而生态农业则通过与供应商的转账占用了7955万元。基于此,辽宁证监局决定责令聚龙股份改正错误行为,并给予警告,同时处以150万元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也给予了警告,并处以30万元至300万元不等的罚款。在行政处罚下达后,聚龙股份面临多批投资者的诉讼,要求公司做出相应赔偿。文章开头概括了整个事件的基本事实,引发读者的好奇心和思考,究竟是什么导致了聚龙股份的陷入困境?故事似乎才刚刚开始。接下来,我们将揭示聚龙股份这一股市明星的沉沦之路。一审判决结果让人惊诧,聚龙股份不得不向原告赔偿5.25万元的经济损失。而更令人瞠目结舌的是,柳长庆和柳永诠也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个故事究竟会有怎样的结局呢?
然而,事实绝非表面上看起来那般简单。聚龙股份的退市并不是突如其来的,而是由于早前的信披违法行为所导致。辽宁证监局早在2023年1月4日便对这一问题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调查结果揭示了聚龙股份存在的两项违法行为: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具体来说,从2016年8月至2020年12月期间,玉泉米业、生态农业和集佳科技这三家子公司累计贷款金额高达28.61亿元。聚龙股份的三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金融安全、聚龙自助和聚龙融创,为这些贷款提供了质押担保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而自2018年2月至2020年12月期间,董事长兼总经理柳永诠以及生态农业则占用了聚龙股份共计2.9966亿元的资金。其中,柳永诠以领取调试币的名义占用了2.2011亿元,而生态农业则通过与供应商的转账占用了7955万元。辽宁证监局随即对聚龙股份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并给予150万元的罚款。
而对于相关责任人,除了警告之外,还处以了30万元至300万元不等的罚款。这一决定引发了投资者的不满,纷纷将聚龙股份告上法庭,要求公司进行赔偿。整个故事似乎充满了曲折与悬念。聚龙股份的兴衰之路令人触动,同时也引发了对于信披违法行为的思考。在这个纷繁复杂的金融世界中,受伤最深的终究是无辜的投资者。或许,我们需要从这一事件中得到一些启示,以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上演。最后,我想向读者们提出一个问题:聚龙股份这一案件是否能成为监管层加强金融监管的契机?请留下您的评论,与我们分享您的观点。聚龙股份终止上市,投资者该如何索赔?机会来了!近日,聚龙股份终止上市的消息引起了广泛关注。但是,专业律师表示,投资者仍然有权力索赔!据沁典律师事务所的相关专业律师透露,代理的第一批聚龙股份索赔投资者已经在沈阳中院获得了一审胜诉判决书,后续案件有望迎来进展。
如果你是在2016年8月23日至2021年4月12日间买入聚龙股份股票,且在2021年4月13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那么你有权力通过公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55)报名登记,无需支付任何费用,律师会及时帮助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需要注意的是,该案诉讼时效将于2024年4月12日届满。时间紧迫,受损投资者应该尽快采取行动。投资有风险,但是维权更重要!如果你是受损投资者,不要放弃索赔的机会。聚龙股份的终止上市,是对投资者的伤害,但是你有权力维护自己的利益。赶快报名登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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