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证券公司监管制度包括客户交易以诚信与资质为标准的市场准入制度、以净资本为核心的经营风险控制制度、合规管理制度、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信息报送与披露制度等。
在本篇中,我们主要选取资金存管、财务杠杆、经营风控以及分类监管这几个视角加以阐发。
资金存管:经纪业务的防火墙
在我国的证券市场上,曾经有一家大名鼎鼎的券商:南方证券。1992年12月21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财政部的大力支持下,由工、农、中、建、交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和中国人保联合发起,并由国内四十多家著名企业出资组建的南方证券在深圳特区宣告成立。如此高规格的起点,使得南方证券的初始注册资本就高达十亿元人民币,一举成为全国性大型证券公司。十三年后,2005年9月28日,建银投资在深圳与南方证券清算组签订资产收购协议,基本完成南方证券资产的接收与处置,南方证券退出历史舞台。
已经退出历史舞台的南方证券
这段历史让每一位了解它的投资者都不胜唏嘘。在导致南方证券危局的核心要素中,最为典型的就是挪用客户保证金进行投资理财,最终由于市场低迷投资产生巨额亏损,无法归还客户保证金,导致爆发大规模信用危机,最终南方证券走上了破产清算的归途。
南方证券的破产,让监管层意识到券商挪用客户保证金的巨大风险。2007年6月开始,证监会要求实施股票资金账户“第三方存管”制度。所谓“第三方存管”,是指证券公司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交由银行存管,由存管银行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负责客户资金的存取与资金交收,证券交易操作保持不变。该业务遵循“券商管证券,银行管资金”的原则,将投资者的证券账户与证券保证金账户严格进行分离管理。第三方存管模式下,证券公司不再向客户提供交易结算资金存取服务,只负责客户证券交易、股份管理和清算交收等。存管银行负责管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账户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汇总账户,向客户提供交易结算资金存取服务,并为证券公司完成与登记结算公司和场外交收主体之间的法人资金交收提供结算支持。“第三方存管“制度的实施,从制度上保证了客户资金的安全,从而成为券商经纪业务的防火墙。
财务杠杆:明确规定上限
目前,监管对券商杠杆率的要求总体来看算是比较宽松的,主要通过《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及《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对资产/资本与负债的比例进行限制。前者最主要的指标要求有以下四点:风险覆盖率不得低于100%;资本杠杆率不得低于8%;流动性覆盖率不得低于100%;净稳定资金率不得低于100%;其中,资本杠杆率不得低于8%也就意味着以核心资本为基准的杠杆率水平不得高于12.5倍。
此外,监管层对券商风控指标管理还有诸多细节上的指标(标准要求会根据行业情况进行调整),按照目前的要求,对券商杠杆水平产生限制作用的还包括:净资本与负债的比率不得低于8%;净资产与负债的比率不得低于10%;因此,以净资产为基准出发,杠杆率水平被限制在10倍左右的水平。
因此,无论是12.5倍的核心资本杠杆率还是10倍的净资产杠杆率,证券公司在实际操作中因为业务开展限制、单项融资限制、经营风险考量等因素都不会主动达到,但这已经给予证券公司非常充足的杠杆经营空间。
主要上市公司2017年报的财务杠杆比率(总资产/净资产)
经营风控:以净资本为核心
2006年7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实施了《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并于2008年根据实践情况对该办法进行了修订。该办法建立了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和风险监管制度。
这一制度具有三个特点:一是建立了公司业务范围与净资本充足水平动态挂钩机制;二是建立了公司业务规模与风险资本动态挂钩机制;三是建立了风险资本准备与净资本水平动态挂钩机制。
净资本是根据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和资产的流动性特点,在净资产的基础上对资产等项目进行风险调整后得出的综合性风险控制指标。净资本指标反映了净资产中的高流动性部分,表明证券公司可变现以满足支付需要和应对风险的资金数。通俗地讲,净资本是假设证券公司的所有负债都同时到期,现有资产全部变现偿付所有负债后的金额。
根据新规则,证券公司的净资本基本计算公式为:
净资本 = 净资产-金融产品投资的风险调整-应收项目的风险调整-其他流动资产项目的风险调整-长期资产的风险调整-或有负债的风险调整+/-中国证监会认定或核准的其他调整项目
容易看出,资产规模更多的是表达券商管理的资产数量,而净资本衡量的是券商资产的内在质量。由于有了净资本的约束,券商资产扩张的冲动得到了有效的抑制。如果某家券商希望进一步扩大资产管理规模,那么它有两种选择,一种是降低整体风险偏好,将更多的资本投入在风险较低的资产类别上来;另一种是增加净资产,需要通过增发股本,或者其他资本补充的方式来完成。
净资本与业务资质、规模和结构的约束关系
分类监管:奖优罚劣
2006年7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实施了《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并于2008年根据实践情况对该办法进行了修订。该办法建立了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和风险监管制度。这一制度具有三个特点:一是建立了公司业务范围与净资本充足水平动态挂钩机制;二是建立了公司业务规模与风险资本动态挂钩机制;三是建立了风险资本准备与净资本水平动态挂钩机制。
2017年7月6日证券公司分类监管新规发布,具体评价的方法是:设定正常经营的证券公司基准分为100分;在基准分的基础上,根据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评价指标与标准、市场竞争力、持续合规状况等方面情况,进行相应加分或扣分以确定证券公司的评价计分。
根据规定,综合性评价共分为A(AAA、AA、A)、B(BBB、BB、B)、C(CCC、CC、C)、D、E等5大类11个级别。A、B、C三大类中各级别公司均为正常经营公司,D类、E类公司分别为潜在风险可能超过公司可承受范围及被依法采取风险处置措施的公司。
证券公司分类每年进行一次,分类评级评价指标主要有资本充足、公司治理与合规管理、全面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安全、客户权益保护、信息披露6类。业内一般认为,评级B以上的为优质券商。
中国证监会按照分类监管原则,对不同类别证券公司规定不同的风险控制指标标准和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比例,并在监管资源分配、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频率等方面区别对待。
按照规定,如果券商分类评级遭到下调,将直接影响其风险准备金规模要求,及缴纳的投资者保护基金比例;证券公司分类结果将作为证券公司申请增加业务种类、新设营业网点、发行上市等事项的审慎性条件;还将作为确定新业务、新产品试点范围和推广顺序的依据。
需要说明的是,证券公司分类结果不是对证券公司资信状况及等级的评价,而是证券监管部门根据审慎监管的需要,以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为基础,结合公司市场竞争力和合规管理水平,对证券公司进行的综合性评价,主要体现的是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的整体状况。分类结果主要供证券监管部门使用,证券公司不得将分类结果用于广告、宣传、营销等商业目的。
2018年券商评级(十家券商获得AA级评级)
总结
与银行业相仿,证券行业也受到严格的监管。在这些监管之中,有些侧重保护客户资金的安全(三方存管),有些控制整体经营风险(净资本约束),有些则鼓励先进约束后进(分类监管)。
从投资的角度来说,净资本充足并有着良好的净资本管理,同时在分类评级中取得优秀排名的券商,在进行新一轮扩张的时候受到的约束会相对较轻,在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强者恒强的行业大背景下可能会是更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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