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降低办理破产成本的工作指引》《关于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拍卖的工作指引》,以规范化、创新性制度降低办理破产成本,压缩破产案件办理时间,为佛山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双指引”主要从合理确定管理人报酬、破产案件全流程线上办理、完善破产财产网络拍卖机制、合理控制评估费用支出、优先采用整体出售方式处置财产等5个方面降低破产办理成本。
指引明确,对破产管理人报酬实行“奖惩并行、动态调整”原则,以市场化方式激发管理人履职积极性,具体内容为:管理人在6个月内结案,经债权人会议同意可在30%比例范围上浮报酬;在一年内结案,足额收取报酬;超过一年未结案的,报酬逐年递减5%;超过三年未结案的,按应收报酬80%收取。管理人确有客观原因延迟结案的,经债权人会议同意,可不调减。
指引要求,破产案件财产网拍在利用大数据有针对性进行拍品推介,提高成交率、缩短处置时间的同时,还要尽量采用整体出售方式,最大程度保留和提升经营价值,避免因零散出售造成财产价值减损。指引对网拍评估费用支出、第三方辅助机构聘用等多方面进行规范,助力有效提升债权回收率。近三年,佛山法院通过网拍处置破产财产成交标的额超14亿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超7千万元。
为实现“提速降费”目标,指引明确,要用好今年4月上线的佛山破产案件一体化管理系统,并对债权申报、债权人会议、方案表决、在线送达等全流程线上办理作出明确规定,减少程序用时和成本。
“传统线下模式破产案件要提交文件30件左右、平均耗时14天,现在通过系统最快只需半小时,高效又便捷!”佛山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陈刚表示。
全媒体记者 郑明达 通讯员 吁青 吕慧敏 黄健超
编辑 何伊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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