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估值概述
公司估值在风险投资中是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它决定了投资人的投资可获得的股权比例。公司估值可分为投资前估值和投资后估值,二者的关系为:投资后估值=投资前估值+投资额,而投资人获得的公司股权比例=投资额÷投资后估值。
举个例子,公司投资前估值500万,投资100万,则投资后估值为600万,获得的股权比例为100÷600所得的商。
公司估值方法有很多,也很复杂,通常都会涉及到公司的财务数据,如公司利润和公司收入等。如果你的公司是天使轮融资,则此时的公司财务数据要么还没有,要么不具有参考价值。所以天使轮的公司估值,通常谈判色彩更强一些,你情我愿,则一拍即合。不过也不都是感情使然,对比同类型同规模的公司的估值对自己的公司进行估值,在天使轮中常被用到。
公司估值以及投资人的投资额决定了投资人获得的股权比例。但是公司估值是无法反映到工商登记层面的。公司估值和投资额所决定的股权比例,要通过投资额相应部分进入公司注册资本的方式来得以体现。
根据上边的例子展开。投资100万,投资后估值600万,那么就获得16.7%的股权。假设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万,设100万投资款进入注册资本的数额为X,那么X÷(X+10)=16.7%,则X≈2,也就是说,100万投资额,2万进入注册资本,其余都进入公司的资本公积。
建议创始人在公司早期吸引投资时也不要急功近利。因为投资额越大,则投资人获得的股权往往也水涨船高,这不利于公
二、VC对企业估值方法
这里所说的企业估值方法,是指“技术分析”,是通过财务数据及数理分析进行的估值与定价。总体讲,“技术分析”层面的企业估值分为两大类:相对估值法和绝对估值法。
相对估值法,特点是主要采用乘数方法,较为简便,如PE(price/eps)估值法、PB(PB=Price/Book(市净率))。就是每股市场价格除每股净资产的比率。)估值法、PEG(PEG指标(市盈率/盈利增长率) )估值法、EV/EBITDA(EV/EBITDA:企业价值与利息、税项、折旧及摊销前盈利的比率)估值法。
绝对估值法,特点是主要采用折现方法,较为复杂,如DCF(Discounted Cash Flow)现金流量折现方法、期权定价方法等
(一)相对估值法
1、PE估值法
即常用的“市盈率”,指股价与每股收益的比值(price/eps),也可理解为企业价值(股价和股份的乘积)与净利润的比值。
PE估值法适用于非周期性的稳定盈利企业。但是,对于初创期的IT企业,PE估值法有时就显得无能为力,特别是信息业企业,前期往往处于亏损状况,这些信息产品不同于传统产品,传统产品在规模经济之后存在边际成本递增、边际效益递减的情况,而信息产品存在“边际成本趋于0,边际收益递增”的特性,这与经典经济学理论是相悖的。对
2、PEG估值法
PEG =PE/G 。G:Growth净利润的成长率,鉴于目前国内上市公司投资收益、营业外收益的不稳定性,以及一些A 股上市公司利用投资收益操纵净利润指标的现实情况,出于稳健性的考虑,净利润的成长率可以以税前利润的成长率/营业利益的成长率/营收的成长率替代。PEG 法适用于IT等成长性较高企业;不适用于成熟行业。
3、PB估值法
PB=Price/Book(市净率),这个指标是“粗糙”的,其适用于周期性较强的行业(拥有大量固定资产并且账面价值相对较为稳定)及ST、PT绩差及重组型公司。虽然“粗糙”,但对于涉及SLS(国有法人股)时,你不得不考虑这个指标。SLS引进外来投资者和SLS出让及增资时,这个指标不能低于1,否则,企业上市过程中的国有股确权时,你将可能面临严格的追究和漫漫无期的审批。
4、PS 估值法
PS(价格营收比)=总市值/营业收入=(股价*总股数)/营业收入
PS 法适用性在于:营业收入不受公司折旧、存货、非经常性收支的影响,不易操控;营业收入相对最稳定,波动性小,避免(周期性行业)PE波动较大;不会出现负值,不会出现没有意义的情况,净利润为负亦可用。但是,公司的一个重要指标--成本控制能力无法反映(利润下降/营收不变),另外,PS会随着公司营业收入规模扩大而下降,而营收规模较大的公司PS较低。因此该指标使用范围有限,往往只作为辅助。
5、EV/EBITDA估值法
又称企业价值倍数,是一种被广泛使用的公司估值指标,公式为,EV÷EBITDA
EV=市值+(总负债-总现金)=市值+净负债
EBITDA=EBIT(毛利-营业费用-管理费用)+折旧费用+摊销费用
EV/EBITDA和市盈率(PE)等相对估值法指标的用法一样,其倍数相对于行业平均水平或历史水平较高通常说明高估,较低说明低估,不同行业或板块有不同的估值(倍数)水平。
但EV/EBITDA较PE有明显优势,首先由于不受所得税率不同的影响,使得不同国家和市场的上市公司估值更具可比性;其次不受资本结构不同的影响,公司对资本结构的改变都不会影响估值,同样有利于比较不同公司估值水平;最后,排除了折旧摊销这些非现金成本的影响(现金比账面利润重要),可以更准确的反映公司价值。但EV/EBITDA更适用于单一业务或子公司较少的公司估值,
该指标适用于资本密集、准垄断或者具有巨额商誉的收购型公司(大量折旧摊销压低了账面利润)和净利润亏损,但毛利、营业利益并不亏损的公司。这种企业更多出现在原国有准垄断或在此改制后的企业,比如交通运输企业,这个指标就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二)绝对估值法
绝对估值法基本是以“折现”为基础的,需要对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深入地分析,并结合各方面信息对主要参数进行修订。此类方法基于“其他条件不变”情况下的盈利及现金流预测,因此,预测数据的准确性与估值结果高度相关。鉴于此类方法的多变量预测的特性,使用此类方法时,需要有足够的历史及预测数据支持,并辅以敏感度分析。
绝对估值法主要有两类模型:DDM和DCF,其中DCF又分为FCFE、FCFF模型,其适用范围各有不同。
1. DDM模型(Dividend discount model /股利折现模型)
V代表普通股的内在价值,
Dt为普通股第t期支付的股息或红利,
r为贴现率
DDM模型为最基础的模型,目前最主流的DCF(Discounted Cash Flow)法也大量借鉴了DDM的一些逻辑和计算方法。理论上,当公司自由现金流全部用于股息支付时,DCF模型与DDM模型并无本质区别;但事实上,无论在分红率较低的中国还是在分红率较高的美国,股息都不可能等同于公司自由现金流,DDM模型在中国基本不适用。
2.DCF /Discount Cash Flow /折现现金流模型)
DCF目前最广泛使用的估值法提供一个严谨的分析框架系统地考虑影响公司价值的每一个因素,最终评估一个公司的投资价值。DCF估值法与DDM的本质区别是,DCF估值法用自由现金流替代股利。公司自由现金流(Free cash flow for the firm )为美国学者拉巴波特提出,基本概念为公司产生的、在满足了再投资需求之后剩余的、不影响公司持续发展前提下的、可供公司资本供应者(即各种利益要求人,包括股东、债权人)分配的现金。
DCF模型又分为两种主要方法
(1)FCFE ( Free cash flow for the equity equity /股权自由现金流模型)模型
(2)FCFF( Free cash flow for the firm firm /公司自由现金流模型)
FCFF和FCFE的差别主要来自与债务有关的现金流 -- 利息支出、本金偿还、新债发行以及其他非普通股权益现金流(如优先股股利)。
FCFF=EBIT×(1-税率)+折旧-资本性支出-追加营运资本
FCFE= FCFF -利息费用×(1-税率)-本金归还+发行的新债-优先股红利
DCF估值的方法论框架要求研究者分析一个公司的基本面时,既要考虑财务状况、产品结构、业务结构, 同时也要考虑行业的发展和公司的战略,对公司形成全面的认识。
面对复杂枯燥的数学公式是一件“悲壮”的事情,幸运的是,对于绝对估值法,已有成熟的软件可以使用,只要我们把企业的有关数据,按估值方法的框架了解清楚并有效甄别,可以获得具有参考价值的评估报告。
三、风投对企业的估值与定价
VC当确定要投资一个项目的时候,选择一、两种有效的办法对企业进行价值评估,对VC进入的谈判至关重要。但这还不够。
首先会对企业有一个定性的判断,这个判断过程中就隐含着对企业价值的评估。一个亏损的企业与一个盈利的企业,一个轻资产的企业和一个资产雄厚的企业,可能在VC那里获得完全不同的估值,关键在于VC对企业的认知程度。
一般地讲,轻资产、高收益的创新型企业更受VC的青睐,VC期望的是能获得超额利润的企业,这样的企业一定有自己独特的方面,无论市场、技术、管理还是运营模式。突破常规的“创新”往往是这些企业的特点,这些“创新”足以构成企业的一种核心竞争力,从而使企业异军突起。
总之,VC对企业的估值与定价,是以传统定价模型为基础的,同时考虑无法以货币计量的因素,在综合考虑之后,通过谈判给企业一个“适合”并尽量“合理”的估值和定价。有参照地对同一类企业进行估值与定价,正是验证的企业估值的基本原则—“基本面决定价值,价值决定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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