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概述
一 会计概念
1. 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反应和监督一个单位经济活动的一种经济管理工作。
2. 会计报告按分类对象不同,分为:财务会计(侧重外部),管理会计(侧重内部)
二 会计职能:
会计核算
会计监督
三 会计假设
会计主体
持续经营
会计分期
货币计量
四 会计基础
1.权责发生制:指收入和发用的确认应当以收入和费用的实际发生而非实际支出作为确认的标准。【记忆方法】;记住两个“凡是”
2.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无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3.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4.收付实现制:什么时候发生就记入什么时候,政府一般适用收付实现制
五 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
1.可靠性;:实际发生的交易金额和事项,真是可靠,内容完整;
2.相关性:要于经济决策相关
3.可理解性:简单明了
4.可比性:即同一时间不同企业可比,同一企业不同时间可比
5.实质重于形式
6.重要性:提供的信息是重要的
7.谨慎性:不应高估资产或收益,低估负债或费用
8.及时性:对相关事项需进行及时确认,计量,报告
六 借贷记账法(复式记账法)
1. 增减方向:
A.资产,成本,费用类账户借方表增加,贷方表减少
B. 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类借方表减少,贷方表增加。
2. 余额公式:
A. 资产,成本类账户期末余额:
期末借方余额=期初借方余额+本期借方发生额-本期贷方发生额
B. 负债,所有者权益类:
期末贷方余额=期初贷方余额+本期贷方发生额-本期借方发生额
3. 借贷记账法规则
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七 会计凭证
1.概念:记录经济业务发生或者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也是登记账簿的依据。
2.分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A.【原始凭证】:又称单据,是指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或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的原始凭据;(常用原始凭证:现金发票,发货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差旅费报销单,产品入库单,领料单)
3. 原始凭证种类:
(1)按取得来源分类:自制原始凭证,外来原始凭证
(2)按格式分类:通用凭证
专用凭证
(3) .按填制的内容和手续分类:一次凭证,累计凭证,汇总凭证
4. 原始凭证的填制要求:(1)记录真实,内容完整
(2)手续完备,书写清楚,规范
(3)编号连续,填制及时
(4) 不得涂改,刮擦,挖补
5. 手续完备:对自制的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相关负责人的签名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从外部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该有填制单位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6. 书写清楚,规范:金额数字一律填到角、分,无角无分的,写“00”或符号“-”;有角无分的,分位写“0”,不得用符号“-”;大写金额用汉字壹,贰,叁......表示,一律用正楷或行书字体书写;大写金额到元或角为止的,后面写“整”或“正“字,有分的不写”整“或”正“字。
7.不得涂改,刮擦,挖补:原始凭证金额有误的,应当由出票金额重开,不得在原始凭据上更正。原始凭证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出应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1.【记账凭证】又称记账凭单,指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按照经济业务的内容进行归类,并据以确定会计分录后所填制的会计凭证,是作为登记账簿的直接依据。
2. 种类: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
3. 基本内容:凭证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稽核人员,记账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的签名或盖章;收付款凭证还应由出纳签名或盖章。
4. 填制要求:除结账和更正错账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原始记账凭证;记账凭证需连续编号;填制记账凭证是发生错误,应重新填制。
八,财产清查
1.指通过对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和往来款项等财务资产进行盘点或核对,,确定其实存数,查明账存数与实存数是否相符的一种专门方法;
2.财产清查的种类:
A.按清查种类:全面清查
局部清查
B.按清查时间:定期清查
不定期清查
C.按清查执行系统:内部清查
外部清查
3.财产清查的方法:
(1)货币资金的清查方法:实地盘点法(应填制“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作为重要原始凭证)
(2)银行存款的清查;采用与开户银行核对账目的方法进行
【注】可能存在未达账项
(3)未达账项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企业已收,银行未收
企业已付,银行未付
银行已收,企业未收
银行已付,企业未付
【注】若存在未达账项,需填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4)计算公式:
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银行已收,企业未收-银行已付,企业未付=银行对账单存款余额+企业已收,银行未收-企业已付,银行未付
(5)实物资产的清查方法:
实地盘点法
技术推算法
(6)往来款项的清查方法
发函询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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