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算范围
①存货区别于固定资产等非流动资产的最基本的特征是,企业持有存货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出售,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周转材料、在途物资、发出商品等。
②为建造固定资产等各项工程而储备的各种物资,不能作为企业的存货。(“工程物资”)
③企业接受外来原材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为外单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制造完成或修理验收入库后,应视同企业的产成品。(即企业为加工或修理产品发生的材料、人工费等作为企业存货核算)
④周转材料符合固定资产定义的,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⑤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入的用于建造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属于企业的存货。
⑥委托加工物资。
⑦在途物资;
⑧发出商品;
⑨委托代销商品。
⑩对于受托代销商品,由于其所有权未转移至受托方,因而,受托代销的商品不能确认为受托方存货的一部分。所以填列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时“受托代销商品”与“受托代销商品款”两科目一增一减相互抵销,不列为受托方存货。
二、存货的初始计量
加工而取得的存货:由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其他成本(如可直接认定的产品设计费用等)构成。
存货加工成本由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构成。(材料以外的部分)
其中:
制造费用: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
制造费用是一项间接生产成本,包括企业生产部门(如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的职工薪酬、折旧费、办公费、水电费、机物料损耗、劳动保护费、车间固定资产的修理费、季节性和修理期间停工损失、为生产产品发生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产品生产用的自行开发或外购的无形资产摊销等。
三、期末计量
1.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其中:
(1)存货成本:是指期末存货的实际成本。(如采用计划成本法、售价金额核算法等简化核算方法,则成本应为调整后的实际成本)
(2)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倒推)
2.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存货跌价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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