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经常有人会问“存款放哪个银行更安全?”或“我在某某银行的存款安全不?”
现在统一告诉大家,在中国境内无论大银行还是小银行、合作银行还是信用社、中国的银行还是外国银行(以下统称:银行),无论你是个人储蓄存款还是企业及其他单位存款,无论人民币存款还是外币存款,单户存款限额在人民币50万元(含)以内,都是很安全的。这中间存款保险制度起到巨大作用。
所谓存款保险,是指吸收存款的银行交纳保费形成存款保险基金,当银行经营出现问题时,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依照规定使用存款保险基金对存款人进行及时偿付,并采取必要措施维护存款以及存款保险基金安全的制度。我国国务院颁布的《存款保险条例》已于2015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先讲第一个大问题:为什么我说你在境内银行存款限额在人民币50万元(含)以内是很安全的?
首先,法律虽然允许银行破产,但毕竟概率很低,在信息渠道如此畅通的今天,你总共知道有几家银行被接管或破产清算的?
其次,我国《存款保险条例》规定,当出现以下情形时,存款人有权要求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在本条例规定的限额内,使用存款保险基金偿付存款人的被保险存款:1.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担任银行的接管组织;2.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实施被撤销银行的清算;3.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对银行的破产申请;4.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情形。而且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在前款规定情形发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足额偿付存款。
再者,实行存款保险限额偿付,并不意味着限额以上存款就没有安全保障了。按照条例的规定,当银行出现较大问题后,存款保险基金可以用于支持其他银行对出问题的银行进行收购或者风险处置,也就是“接盘”。问题银行被其他银行接盘后,你的存款将继续得到全面保障。还有就是如果银行破产清算,你还可以从其清算财产中受偿。
最后,如果你还感到不安全,建议可将存款分散存到多家银行,每家银行存款都不超过50万元,这样是不是更安全。
再讲第二个大问题:存在银行的存款由存款保险做保障,但如果存款保险自身出现问题,所谓的保障不就无从谈起了?答案是你多虑了。
首先,为保障存款保险基金的安全,我国《存款保险条例》规定存款保险基金的运用要遵循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的原则,也就是说要求把安全放在首位。
其次,存款保险基金只能投资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信用等级较高的金融债券及其他高等级债券,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
再次,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不仅只会被动赔付,还可对银行和保费计算有关的情况进行核查,对银行报送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发现银行存在影响存款安全以及存款保险基金安全的情形的,可以对其提出风险警示或采取必要的风险纠正措施。
最后讲第三个大问题:存款保险好是好,但银行会不会转嫁保险费用、增加储户负担,或者干脆为了降低成本不缴纳?答案是不会。
首先,《存款保险条例》规定,存款保险的保费由投保的银行交纳,储户不需要交纳。
其次,银行必须强制缴纳存款保险保费,不可自愿选择。
看到最后,你是不是心里彻底踏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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