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有车人群变得越来越多,车险成为了我们在生活中最常接触到的保险之一,不过对于交通保险条款具体有哪些内容,大家好像并不是很熟悉。为了避免大家因为不熟悉条款而吃亏,今天就以大地车险为例带大家了解一下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要知道,大家所投保的保险一共有两类,一类是国家强制投保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也就是“交强险”,另一类则是各大保险公司推出的商业险,这个就需要车主自己按需投保了。在商业险之下又分出了很多种车险种类,比如大地车险就推出了车损险、意外险、座位险等险种,需要车主根据自身情况去选择。而交通保险条款,就是指上述险种的生效和理赔条件与流程的一些规定。
根据交强险的交通保险条款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交强险和其他商业车险的不同之处在于具备无责赔偿特征,比如在交通事故中,一方是全责,另一方无责,如果全责的一方出现人员伤亡,那么无责方保险公司需要根据交强险无责赔付条款规定,在限额内赔偿全责方人员伤亡的损失。
商业险的交通保险条款规定就更多样了,例如根据大地车险的动车损失保险保险责任规定,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以下简称“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直接损失,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机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经出险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明,满60天未查明下落的全车损失,以及因被盗窃、抢劫、抢夺受到损坏造成的直接损失,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或驾驶人为防止或者减少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施救费用数额在被保险机动车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
至于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附加险等险种,大地车险均有详尽的交通保险条款规定,有需要的朋友可以登录大地车险官网查看,投保更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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