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自2023年3月1日起至6月30日办理2022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每年这个时候大家都很激动,因为每次办理完就像开盲盒一样, 有人会被退税窃窃自喜,也有人需要补大把的税费满头问号。
需要办汇缴的情况
平时预缴交多了,想退税的
2022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年度超12万且补税大于400的
2022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取得综合所得时,支付方没有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
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纳税年度内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 的,应当依法据实办理年度汇算。
总之就是如有平时多交的情况,多一分都需要退税。平时少交的话,400以内免补,超过400的需要全补
哪些情况会导致平时多缴税
2022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022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
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 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个人养老金等扣除不充分的;
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
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预缴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
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
有符合条件的个人养老金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
哪些情况会导致平时少缴税
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减除 费用(5000元/月);
除工资薪金外,纳税人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各项 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预缴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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