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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行为规范及要点(市场规范管理工作要点)

2017年,市场规范管理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和工商总局《关于新形势下推进监管方式改革创新的意见》精神,按照全国和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的部署,适应新时期市场监管的新情况,把握新要求,找准新定位,进一步转变监管的理念、机制与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着力提升重点领域市场监管水平,强化合同监管和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积极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一)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市场规范管理工作

1.强化专业市场监管工作。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加强汽车、成品油、建材等专业市场的监管以及元旦、春节、国庆、中秋等节日市场的监管,适时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积极推行市场经营业主责任制,督促商品交易市场开办者的责任落实到位。强化信用监管,提高专业市场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加大成品油质量抽检力度,巩固油品国Ⅴ标准升级的工作成效,严厉打击销售非国Ⅴ标准油品等违法行为,保障油品质量,维护成品油市场的良好秩序。

2.继续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围绕春季打假、保夏护秋两个重要农时,积极组织开展“红盾护农”农资打假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农资质量抽检力度,规范农资市场秩序,继续开展“农资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督促农资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推进农资经营者信用分类监管,强化农资监管信息的共享与执法联动,提高红盾护农工作水平。

3.加强旅游市场协同监管。围绕重点旅游时段、重点旅游商品、重点旅游景区,强化旅游市场整治,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等损害游客消费权益的行为,切实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发挥合同行政监管职能,组织各地加大对旅游业经营者格式条款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与联合执法,提高监管效能,净化旅游市场环境,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

4.推进诚信市场创建活动。落实《福建省诚信市场示范点创建标准和考评细则》的要求,进一步扩大诚信市场创建范围,建立诚信市场公示制度,组织开展年度福建省诚信示范市场创建公示工作,适时对接国家级诚信示范市场公示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市场开办者的自律意识,加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的能力,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提高行业诚信经营水平,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促进商品交易市场健康发展。

5.加强拍卖监管执法工作。贯彻落实《拍卖监督管理办法》,研究掌握拍卖行业的发展状况和存在问题,指导拍卖企业规范各类拍卖文书及备案行为,全面实行拍卖活动网上备案,积极探索网络拍卖的监管方法,加强对违法拍卖活动投诉举报的办理工作,严厉查处违法拍卖行为,加强执法指导,提高对拍卖活动的监管工作水平。

6.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以执行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为契机,加强与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的协同配合,发挥工商部门的职能作用,努力做到依法履职。

7.统筹兼顾做好其它市场的监管工作。依据职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文物、循环经济(限塑)、地图、粮食等其他市场监管相关工作,积极开展各类市场综合治理工作,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督查工作,保障市场商品有效供应和消费安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活禽市场人感染H7N9疫情防控以及相关安全、维稳等防控工作。

(二)继续加强合同行政监管工作

8.继续开展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根据工商总局合同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我省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违法行为;同时积极指导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对重点行业进行监管和规范,以办案促监管,以执法促规范,积极与新闻媒体合作,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加强部门协作配合,查处一批典型合同违法案件,努力提高合同行政监管水平,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9.深入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不断完善和推进我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根据工商总局“以信用促监管”的指导思想和工作部署,结合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稳妥开展2016—2017年度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并积极推荐“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参与总局公示“2016—2017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同时,继续推进“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信息化和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推动“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激励机制和退出机制建设。

10.夯实动产抵押登记工作。根据《物权法》、《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积极指导基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开展动产抵押登记工作,保障交易安全,促进资金融通,服务各类市场主体融资发展。

11.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及时转发工商总局下发的各类合同示范文本,同时结合我省实际和社会需求,配合相关部门制定并推广合同示范文本,有效提升经营者合同自律意识。

12.继续开展“合同帮农”工作。根据工商总局合同工作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对全省“合同帮农”工作的指导,加强工作研究,总结工作经验,进一步推动合同帮农工作,促进“三农”发展。

(三)进一步强化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

13.以“线上线下一体化”为中心,进一步理顺网监工作格局。充分发挥网监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协调机制,加强业务指导与跟踪督查,推动各业务条线实现线上和线下同部署、同落实;推进案件线索和信息互通共享,推动监管技术升级,提升系统内网络市场监管实效。

14.以专项行动为抓手,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按照总局统一部署,继续深入开展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网上各类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类违法行为;积极拓展网络案件查办类型,适时公布典型案例,注重提高专项行动的影响力和震慑力;以网络交易平台、旅游服务网站为重点,切实加强行政指导,督促网络平台主动履行法定义务,有效促进网络交易环境自我净化。

15.以制度创新为重点,进一步增强网络市场监管合力。建立网络市场监管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执法协同,形成衔接顺畅、高效协同的网络市场跨部门协作机制;开展福建省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指导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相关创建工作,不断优化我省网络市场信用环境,提升我省网监工作效能。

16.以定向监测为基础,进一步推进监测工作规范化。大胆探索网络商品信息定向监测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工作流程、指标内容、记录存证、结果处理等环节;指导各地开展主要网购节点、主要网络交易平台、重点商品和重点领域的定向监测工作,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发布提示、警示,并注重将监测成果向行政指导、行政执法转化,探索提高定向监测工作的科学性与实用性。

17.以理论探索为突破,进一步促进监管技术优化。积极开展网络市场业态分析与工商网监技术研究,继续深入探索在线监测、电子取证、移动互联网监管等前沿领域的监管技术与工作机制;继续配合总局制定完善网络交易有关数据信息报送规定、电子数据取证、定向监测等规章制度;组织开展“福建省工商局网络交易管理公众服务平台”1+N升级方案的可行性论证,推动网监业务向系统内部各业务条线的横向拓展和向基层局所的纵向延伸,提升新形势下网络市场监管信息化工作水平。

18.以加强调研为途径,进一步增强业务指导的针对性。深入开展网络市场与监管工作调研,切实了解我省网络市场发展现况、特点及问题,重点开展总局相关规范性文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掌握我省网监工作的实际情况、困难及建议,研究符合我省实际并具有我省特色的网络市场监管措施与做法,充分借鉴吸收兄弟省市经验做法,推动我省网监工作平衡发展。

19.以服务三农为目标,进一步推动我省农村电子商务规范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积极发挥工商职能,深入开展专题调研,研究、总结并推广服务农村电子商务规范发展的经验、做法,为推动我省农村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服务三农、促进我省新农村建设提供有益经验。

(四)加强市场规范管理队伍建设

20.强化市场规范管理工作培训和交流。在工商部门体制调整的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大广大基层干部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法规政策、管理技能等的学习和培训力度,通过自学互学、集中办班、以会代训、跟班作业、参观学习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市场监管人员素质和能力。积极总结交流各地市场监管工作经验和行之有效的监管方法,进一步推进监管机制创新,切实提高市场规范管理水平。

21.做好宣传报道和理论研究工作。更加重视宣传报道工作,积极向《工商行政管理》(半月刊)等媒体刊物和简报投稿,通过刊发案例评析、调研报告、学术论文等形式,大力宣传市场监管典型案例、先进经验、工作成效,彰显市场监管工作亮点,不断扩大市场监管工作的影响力,努力赢得更多的重视和支持。切实加强调研工作,积极发挥理论对准确把握市场监管规律和提高监管效能的重要作用,积极应对商事制度改革后的新形势和新任务,认真探索研究市场规范管理和合同行政监管工作的新途径和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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