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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分享计划实施条件(利润分享计划与非货币性福利)

上期讲解货币性短期薪酬与带薪缺勤,本期主要讲解利润分享计划与非货币性福利

一、利润分享计划

1、利润分享计划,是指因职工提供服务而与职工达成的基于利润或其他经营成果提供薪酬的协议。如果企业在职工为其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12个月内,不需要全部支付利润分享计划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应当适用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有关规定。

【注】企业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增长的实际情况提取的奖金,属于奖金计划,应当比照利润分享计划进行处理。

【注】股东因出资而分享的利润是股利分配,而职工因各种计划分享的利润均属于职工薪酬。

【注】利利润分享计划的基本思路按照一定比例将公司利润分配给雇员。具体做法有多种:

①按照职工绩效评价的结果来分配年度总利润。

②每隔一定时间向职工发放固定数额的反应企业利润的奖金。

③按预先规定的比例把一部分利润存入职工账户,职工退休后可以领取这部分收入,并可享受较低的税率

2、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应当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1)企业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2)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3、属于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视为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①在财务报告批准报出之前企业已确定应支付的薪酬金额;

②该短期利润分享计划的正式条款中包括确定薪酬金额的方式;

③过去的惯例为企业确定推定义务金额提供了明显证据。

【例题·单选题】甲公司于2015年年初制订和实施了一项短期利润分享计划,以对公司管理层进行激励。该计划规定,公司全年的净利润指标为2 000万元,如果在公司管理层的努力下完成的净利润超过2 000万元,公司管理层可以分享超过2 000万元净利润部分的10%作为额外报酬。假定至2015年12月31日,甲公司2015年全年实际完成净利润2 500万元。假定不考虑离职等其他因素,甲公司2015年12月31日因该项短期利润分享计划应计入管理费用的金额为( )万元。

A.250 B.50 C.200 D.0

【答案】B【解析】应计入管理费用的金额=(2 500-2 000)×10%=50(万元)。

二、非货币性福利;企业向职工提供非货币性福利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无法可靠取得的,可以按照成本计量。

(1)以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应当按照视同销售进行会计处理。以外购商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当按照该商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计入成本费用(不是销售行为,不属于视同销售,不确认收入和成本)。

【例题·单选题】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和进口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5年1月甲公司董事会决定将本公司生产的500件产品作为福利发放给公司管理人员。该批产品的单位成本为1.2万元,市场销售价格为每件2万元(不含增值税税额)。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甲公司在2015年因该项业务应计入管理费用的金额为( )万元。

A.600 B.770 C.1 000 D.1 170

【答案】D【解析】甲公司2015年因该项业务应计入管理费用的金额=500×2×(1+17%)=1 170(万元)。

(2)将拥有的房屋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或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住房每期的公允价值或每期应付的租金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例题】2×15年甲公司为总部各部门经理级别以上职工提供自建单位宿舍免费使用,同时为副总裁以上高级管理人员每人租赁一套住房。该公司总部共有部门经理以上职工60名,每人提供一间单位宿舍免费使用,假定每间单位宿舍每月计提折旧1 000元;该公司共有副总裁以上髙级管理人员10名,公司为其每人租赁一套月租金为10 000元的公寓。

要求:编制甲公司每月与职工薪酬有关的会计分录。

【答案】借:管理费用 160 000(60×1000+10×1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160 000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160 000

 贷:累计折旧 60 000(60×1000)

其他应付款 100 000(10×10000)

(3)向职工提供企业支付了补贴的商品或服务,比如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向职工出售住房、以低于企业支付的价格向职工提供医疗保健服务。以提供包含补贴的住房为例,企业在出售住房等资产时,应当将此类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内部售价之间的差额(即相当于企业补贴的金额)分别情况处理:

①如果出售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中规定了职工在购得住房后至少应当提供服务的年限,且如果职工提前离开则应退回部分差价,企业应当将该项差额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处理,并在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服务年限内平均摊销,根据受益对象分别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②如果出售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中未规定职工在购得住房后必须服务的年限,企业应当将该项差额直接计入出售住房当期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相当于对职工以前服务的补偿,不以取得职工未来服务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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