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老板,企业被税务局通知有偷税嫌疑要进行检查,你会认为被查的原因是什么?很多老板只关心经营,不关心财务税务风险。甚至部分老板都会认为他道听途说的偷税行为是非常“高明”的,不会被税务局发现。若被发现都是会计不会帮他掩盖偷税痕迹。但是大数据征管时代,税务局发现企业涉税风险早就智能化了,现在我们来看看税务局如何通过财务报表指标异常来发现企业涉税风险的!那么我们如何从报表上的财务指标看出企业涉税风险点?
一、资产负债表
1.货币资金
2.应收(付)账款异常
3.预收(付)账款异常
4.其他应收(付)款异常
5.存货与营业成本比例异常
6.固定资产累计折旧金额异常
7.长期待摊费用(递延资产)异常
8.研发支出异常
9.应付职工薪酬异常
10.应交税费异常
二、利润表
1.主营业务成本异常
2.销售费用异常
3.管理费用异常
4.营业外支出异常
5.所得税费用异常
三、《资产负债表》与《利润表》的关联指标
1.存货周转率异常
2.应收(预付)账款增长率与销售增长率差异过大
四、财务报表与纳税申报表关联指标
1.职工薪酬支出与个人所得税申报表金额差异太大
2.利润表收入额与发票开具额、收入申报额不一致
二、各异常指标对纳税的影响分析
(一)、资产负债表
1、货币资金【表现】
余额为负数(小于0)
【原因】
1)会计方面:
初学者经验不足,在使用记账软件时没有留意资金余额;
老会计责任心不强,没及时督促追踪收支单据及时记账。
2)企业方面
财务管理混乱,没有及时报账;
存在偷税行为,只记支出,少记收入。
【纳税】会引起税务局怀疑存在少报收入,并进一步检查收入项目。
2、应收账款异常【表现】
1)长期存在负数(小于0),即超收债权;
2)长期存在本科目余额大于收款期限(俗称“数期”)与月平均销售额的乘积。
(公式:本科目合理余额=月平均销售额×数期)
【原因】
1)余额负数,成品出货时不记账,但货款收回时又记账;
2)余额超合理值,资金不足,要借债,其他应付款会偏大。
【纳税】
1)本科目余额负数,企业可能存在少报收入情况,要查仓库账。
2)余额超合理值,会检查是否存在大量向老板借款,怀疑企业是否利用此方式向股东分红,偷逃个人所得税。
3、应付账款异常【表现】
1)长期存在负数(小于0),即超付债务;
2)长期存在本科目余额大于付款期限(俗称“数期”)与月平均采购额的乘积。
(公式:本科目合理余额=月平均采购额×数期)
【原因】
1)余额超合理值,高毛利率企业进项不足,为增加进项而多进货;
2)余额负数,可能存在购进材料不记账,但付款时又记账。
【后果】
1)余额负数(超付),引起资金不足,要借债(通常向老板借);
2)余额超合理值,账面存货通常比实际库存偏大。
【纳税】
1)本科目余额负数,会检查是否存在少报收入和大量内部借款,怀疑企业是否利用此方式实际向股东分红,偷逃个人所得税。
2)余额超合理值,存货偏大,可能有少报收入及虚开进项发票情况。
4、预收账款异常
【表现】
余额超过月平均销售额按合同约定收取订金比例的值。参考指标:超营业收入50%【原因】
1)成品出货(实现销售)后,故意不冲销本科目金额;
2)会计设账错误,同一客户在应收账款、本科目同时设账,导致忘记冲销。【纳税】
1)第一种原因属偷税或故意延迟申报行为;
2)第二种行为只要将科目合并即可,不存在偷税。
5、预付账款异常
【表现】
余额超过月平均采购额按合同约定支付订金比例的值。参考指标:超营业收入50%【原因】
1)材料采购后发票没有及时回来而暂不冲销本科目金额;
2)会计设账错误,同一供应商在应付账款、本科目同时设账,导致忘记冲销。
3)采购的材料根本没有发票而故意存放本科目。
【纳税】
1)第一、二种原因不属偷税行为;
2)第三种原因可能存在因没发票入账,收入也不记账的偷税行为。
6、其他应收款异常【表现】
金额过大且长期挂账(参考指标:超过资本金30%)
【原因】
1)股东虚假出资;
2(股东向企业虚假借款且长期不归还,通过“借款”来实现分红;
3)有人挪用企业资金。
【纳税】
第1种原因:若长期不归还(超过三年),要补缴个人所得税;
第2种原因:属偷逃个人所得税行为;
第3种原因:属刑事犯罪行为。
7、其他应付款异常——过大且长期挂账(超过资本金30%)
【表现】
1)金额过大且长期挂账(参考指标:超过资本金30%)
2)资金不足,需借债渡日。
【原因】
1)资本金过少,营业额、材料采购额较大,账上资金不足;
2)企业账面亏损,需要补充资金;
3)向股东虚假借款(现金),通过“还款”来实现分红。
【纳税】
第1种原因:只需通过增资即可解决,不影响纳税;
第2种原因:只要不是虚假亏损,也是正常现象。
第3种原因:属偷逃个人所得税行为。
8、存货与营业成本比例异常
【表现】
常用“存货周转率”来表示(参考值:工业企业在4-12次之间)1.大于12次(存货偏少)2.小于 4次(存货偏大)
【原因】
1)毛利较大,为少纳企业所得税,人为多消耗材料达到多计成本目的,导致存货库存减少;
2)有原材料没有取得发票,为避免多交企业所得税,通过少计收入来抵消因没有发票而少计的成本,导致存货库存增多;
【纳税】
以上都属偷逃企业所得税行为,第一种是通过多计成本,第二种是通过不申报收入。
9、固定资产累计折旧金额、长期待摊费用(递延资产)异常
【表现】
1)折旧金额不稳定,时高时低,又不存在大量固定资产折旧完毕、长期待摊费用大幅变动情况。
2)摊销金额与折旧情况类似
【原因】
利润波动大,通过折旧、摊销的计算来“稳定”利润率;
【纳税】
以上属偷逃企业所得税行为,属人为调节利润的违规行为。
10、研发支出异常
【表现】
1)高新、科研企业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时没有设“研发支出"这个一级科目,再按资本化和费用化予以确认,而是将全部支出记入管理费用(即全部费用化)。
2)高新、科研企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时没有执行资本化与费用化分离原则,而是将全部支出记入管理费用(即全部费用化)。
【原因】
会计人员图省事,简单化处理;
【纳税】
对于应予资本化的支出记为费用化支出,属提前确认支出的偷税行为。
11、应付职工薪酬异常
【表现】
1)本科目贷方发生额不稳定(特别临近纳税期),变动过大。
2)超过本行业的平均水平。
(参考指标:工业为营业收入10-25%)
【原因】
1)季节性(俗称淡旺季)生产企业的正常员工流动现象;
2)通过工资计提支出达到调节利润的目的。
【纳税】
1)会被同步检查个人所得税申报情况;
2)若存在调节利润,则属偷逃企业所得税行为。
12、应交税费异常
【表现】
1)连续数月本科目余额小于0(负数)。
2)税负率超过或低于本行业的平均水平。(参考:税局的税负率指标)
【原因】
1)正常生产行为(如季节性生产企业提前备料);
2)购入固定资产等大额可抵扣物资,尚未抵扣完;
3)主要是缺少进项及其他费用发票;
4.少申报收入。
【纳税】
1)第1、2种原因属正常现象,但要向税局做好解释;
2)第3种原因要从税收筹划去解决;
3)第4种原因属偷税行为。
三、利润表
1、主营业务成本异常【表现】
1)成本大于收入(俗称“成本倒挂”)。2)与营业收入的比例高于同行业的平均水平。(参考指标:工业不超过80%)
3)本月成本与收入比例与全年成本与全年收入比例波动过大(30%)
【原因】
1)会计核算错误,如将半成品、原材料、未销售的成品也计入成本;
2)人为调节利润;
3)企业管理不善,导致成本居高;
【纳税】
1)第1、2种原因属偷税行为;
2)第3种原因属企业管理问题,要向税局做好解释,同时要从管理上查找原因;
2、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异常
【表现】
1)与营业收入的比例高于同行业的平均水平。(管理费用应控制在10-20%之间)
2)本月本科目支出与收入的比例与全年本科目支出与全年收入比例波动过大(波幅超30%)
【原因】
1)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的正常现象;
2)会计记账错误,如错将非本科目核算的费用记入;
3)人为调节利润。
【纳税】
1)第1种原因属正常现象,但要向税局做好解释;
2)第2种原因不影响纳税,但要提高业务水平;
3)第3种原因属偷税行为。
3、营业外支出异常
【表现】
突然大幅波动。
【原因】
1)企业遇政府政策改变、自然灾害、债务重组、管理不善、赔偿、经营违规受罚等造成损失;
2)会计记账错误,如错将非本科目核算的费用记入;
3)人为调节利润。
【纳税】
1)第1种原因属正常现象,要做好解释和正确的纳税申报;
2)第2种原因不影响纳税,但要提高业务水平;
3)第3种原因属偷税行为。
4、所得税费用异常
【表现】
与营业收入的比例过低(参考指标:税负率)。
【原因】
1)企业经营管理原因(如不发展阶段和企业管理水平);
2)会计核算错误;
3)企业偷税。
【纳税】
1)第1种原因属正常现象,要做好解释和正确的纳税申报;
2)第2种原因对纳税影响,可能会受到轻微处罚;
3)第3种原因属偷税行为,可能会受到较重甚至刑事处罚。
四、《资产负债表》与《利润表》的关联指标
1.存货周转率异常
2、应收(预付)账款增长率与销售增长率差异过大
【表现】
连续多月的两个指标变化不同步,应收(预收)账款增速远大于销售额的增速,且差异较大(超过30%),可能存在有收入不报税。
【原理】
企业的应收账款周期一般是稳定的,销售额的增加一般会同步增加应收账款。
【原因】
1)企业延长应收账款周期;
2)商品已出货,记入应收账款,但未开发票,不记收入(即不通过收入科目进行核算)
【纳税】
1)第1种原因属正常经营行为,注意做好解释工作;
2)属故意延迟纳税甚至偷税行为。
五、财务报表与纳税申报表关联指标
1、职工薪酬支出与个人所得税申报表金额差异太大
职工薪酬支出有70%是员工薪金支出性支出,此外还有社保支出、其他福利支出,若个人所得税申报金额低于职工薪酬支出的65%,会引起税局注意是否存在少报个人所得税或虚构工资支出而少缴企业所得税。
2、利润表收入额与发票开具额、收入纳税申报额不一致
这种现象通常是会计或报税人员粗心所致。一般情况下,其逻辑关系如下:
利润表收入额=收入纳税申报额≥发票开具额
以数治税是近年来国家税收监管改革的方向,但具体如何利用税收大数据开展监管、如何挖掘涉税风险,还在试点和探索之中。近日,河北省税务局通过文章,描述了其以数治税的具体做法,包括:
1、利用算法根据企业库存、工资、采购发票等信息预估企业成本和利润,与企业申报数据进行比对。
2、利用外部数据收集股权转让价格数据,与企业实际申报的价格比对。
3、对于具有一定涉税风险的纳税人,实现跟踪管理。
4、设立59个风险监控指标,提早发现涉税风险。
因此,随着税收监管的日渐加强,企业的不合规运行的涉税风险也会增加,应当注重排除涉税风险点,确保业务开展的真实、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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