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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金融术语(供应链金融ABS 好与坏)

要说现在金融市场什么业务最热,资产证券化应该是很多人会提到的一个选项。券商、基金子公司、银行、信托、保理、融资租赁、小贷等等,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涌入资产证券化的市场,努力想要分一杯羹。资产证券化的规模自2014年以来出现爆发式增长,这一方面是国家政策大力鼓励发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结果,另一方面也是在去通道、降杠杆的严监管形势下,很多金融机构顺势而为的无奈之举,因为日渐趋严的监管政策已经导致金融机构过去的很多业务出现停滞,为了“生存”,不得不顺应国家政策,转型做ABS业务。

在市场和政策的合力推动下,资产证券化行业各类产品创新不断,除了传统的债券类和收益权类资产,市场上不断涌现出基于各种创新资产的ABS产品,各类“首单”层出不穷,例如PPP-ABS、REITs、供应链金融ABS、长租公寓ABS、区块链ABS、一带一路ABS、扶贫概念ABS、绿色ABS等等,颇有百家争鸣、百花齐放之势。其中不乏有创新之举,但也有部分产品强行扣上创新的“帽子”,难避哗众取宠之嫌。而我今天想聊的是目前市场上正做的风生水起的“供应链金融ABS”。

先说一下什么是供应链金融ABS。所谓供应链金融ABS是指以某一资质良好的核心企业(一般需要AA+以上评级,目前大多数是地产类企业)的上游供应商对该核心企业的应收账款债权作为基础资产,以核心企业的良好信用为支持发行的ABS产品。它是基于赊销交易或者核心企业延迟支付的情况设计的,这些中小供应商持有大量的、对核心企业有一定账期的应收账款无法变现,而通过资产证券化,这些中小供应商将对核心企业的应收账款折价转让出去,可以提前回笼资金,盘活其应收账款,解决中小供应商的融资问题。

以碧桂园的供应链金融ABS产品为例,其交易结构图如下:

 

原始权益人(保理公司)将碧桂园下属子公司(项目公司)的上游供应商对碧桂园下属子公司的应收账款进行归集,以折价的方式受让,随后再出售给专项计划,而碧桂园集团层面通过出具《付款确认书》的方式加入子公司的债务,这样基础资产就有了碧桂园集团(AAA评级)层面的信用支持,因此资产支持证券能够获得评级机构AAA的评级;由于专项计划是以账面价值折价的方式购买的应收账款,因此可以实现对投资者本息的覆盖;而这些“中小供应商”虽然损失了一部分折价,但是提前回笼了资金,可以借助于核心企业较高的信用解决融资问题;对于核心企业而言,可以通过支持中小供应商融资,优化上游供应商的竞争格局,避免了大供应商挤兑小供应商而导致核心企业的谈判地位恶化等不利因素,有效实现资源配置。

这样看来,供应链金融ABS是借助了核心企业的信用,在不增加核心企业负债的前提下,解决了上游供应商的融资问题,既顺应了国家鼓励发展资产证券化的政策,又响应了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号召,可谓一举多得的美事。

然而,事实真是如此吗?

业内众所周知,从万科、碧桂园开始,到现在几乎所有AA+评级以上的地产企业都已将开始大力推进供应链金融ABS,碧桂园更是在过去几年供应链ABS累计发行几百亿规模、领先市场的情况下,又一举拿下深交所400亿额度的无异议函,震惊整个ABS市场;恒大也不甘落后,今年开始多条线同时推进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于4月底获批深交所100亿额度的无异议函。这些地产企业如此积极地开展供应链金融ABS,难道都是在不遗余力地帮助上游供应商融资?

非也,非也。

事实上,大多数所谓的“供应链金融ABS”本质上依然是在为核心企业融资,支持中小企业融资仅仅只不过是表面响应国家政策鼓励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华丽的“羊皮”而已。那你会问了,保理公司是向供应商购买的基础资产,专项计划融资后是向保理公司受让的基础资产,资金自始至终没有流向地产企业,怎么会是在为核心企业融资呢?

这里就不得不称赞一下当初这种交易结构的设计者“匠心独运”了。回到最初我们介绍供应链金融ABS交易结构的地方,我在文章一开始说:“供应链金融ABS是基于赊销交易或者核心企业延迟支付的情况设计的,”如果真的是有很长的账期,供应商当然有动力提前变现实现资金的回笼。但事实上,大多数地产企业都是次月根据上个月的工程进度情况支付工程款或者材料款的,也就是说供应商对核心企业的应收账款是没有账期或者账期很短的。而目前地产企业供应链ABS产品期限一般都是一年左右,在公开材料中也可以看到底层的应收账款的账期也是一年,那么这个“零账期”的应收账款是如何摇身一变成了一年账期的呢?其实很简单,核心企业在出具《付款确认书》等信用支持文件的时候,已经将付款日期延迟了一年,而供应商在相应的回执文件中确认了这一改变,根据律师意见,只要债务双方有文字材料认可付款日期,就具备法律效力。由此一来,这些地产企业把今年要付的钱推迟到明年再付,虽然整个过程现金流的确没有流向地产企业,但通过债务账期的延长,地产企业实现了变相融资;对于上游供应商而言,虽然债务人没有按原来时间付款,账期延迟了一年,但他们随即又将有账期的应收账款折价转让给了保理公司,收回了大部分资金,只不过是付款方和付款名义不同了而已。

你可能还会有这样的疑惑,上游供应商又不傻,为啥会愿意接受折价转让呢?例如1个亿的应收账款,供应商如果不配合进行供应链ABS融资,本来今年就可以收到1个亿的还款;如今开展供应链ABS,要以折价方式转让出去,可能只能收回9000多万的购买对价,岂不是很不划算?但为什么供应商能够接受这种亏本买卖呢?实际上,折价部分(甚至包括利息)会由核心企业以其他方式后续补偿给供应商,毕竟本质上是在给这些核心企业融资,成本自然要由核心企业承担。

说到这里,你应该明白,为什么我会说供应链金融ABS是“披着羊皮的狼”了吧。国家鼓励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融资,而限制金融机构向地产企业放贷,是希望将资金引入实体经济,防控地产过热。而“供应链金融ABS”巧妙的披上了“支持上游中小供应商融资”的华丽羊皮,绕开了监管,变相地继续为地产企业融资。

在2018中国资产证券化行业年会上,基金业协会副秘书长陈春艳说到“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一个重要的职能就是服务实体经济,所以在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过程中一方面应秉承创新理念,一方面要满足服务实体经济的要求。去年以来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展非常快速,目前主要以核心企业上游供应商的保理业务作为基础资产来源,这里需要解释一下的是万科、碧桂园等供应链金融核心企业并非是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直接融资方,媒体报道有时候会误传”。的确,地产企业并非是供应链金融ABS的直接融资方,却是最终实质融资方。不知道监管机构是真的不知实情,还是“揣着明白装糊涂”,给地产企业融资留条后路。不过,坊间传闻,交易所已经开始准备出台针对地产企业的供应链ABS的相关指引了,所以要奉劝各位同行,手里有类似项目的赶紧推吧,没准哪天就做不了了。

当然,供应链金融ABS的设计初衷是很好的,我也相信市场上有真正利用这一工具服务实体经济的,除了地产企业,这种模式也在逐渐复制到其他行业。中国的资产证券化市场还远不够成熟,在摸索前进中出现问题是很正常的,相信未来会更好的发挥这一工具的优势,为实体经济服务。

互融云供应链金融平台系统由前端角色:融资方、核心企业、资金方和后端:金融管理后台两大部分组成,融资方可以凭借持有的订单、应收账款、存货等作为信用,发起融资需求,核心企业通过参与确权的形式为自己的链属进行增信和债务转让,金融管理后台审核智能匹配资金方,资金方自主摘牌,从而帮助融资方完成融资业务需求。系统以场景+金融作为出发点,支持供应链金融业务中的应收账款融资、订单融资、库存融资等多种业务。同时,系统支持征信、电子签章、OCR识别、支付、物流、监控等多种接口,可以快速的为用户接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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