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收购上市公司股票的方式主要有:
1、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增持
国资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就像普通散户一样,直接在股市中购入上市公司股票。
2、协议受让
与上市公司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取得上市公司股份。
3、间接受让
不直接受让上市公司股权,而是对上市公司股东进行增资或购买股权而获得控制权,从而间接控制上市公司股票。
4、要约收购上市公司股份
向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股票的要约。要约收购分为全面要约收购,和部分要约收购。全面要约是指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全部股份的要约;部分要约是指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
根据证券监管法规规定,投资者如果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但是实际中存在一些可以豁免发出要约的情形:例如是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下转让的、经政府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的无偿划转、变更、合并等情形。
5、认购上市公司发行股票
上市公司发行股票,国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而认购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不同于一般投资者受让上市公司股份或在股市中购买上市公司股票,国资主体受让上市公司股份,需要财务顾问出具尽职调查报告、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并且由国家出资企业审核批准或者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准。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有侵权/违规的内容, 联系QQ15101117,本站将立刻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