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购买某样商品时,商家会获得利益,可如果把保险比喻成商品那是不是也存在利益呢?这样理解的话,那我们在投保的过程中,我们的角色就成了商家,出售的是人生未知的风险,而保险公司以较高的保额来购买我们的风险,所以当我们发生风险时我们就能获得保险公司高保额的利益。
1、那么什么是保险利益呢?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它体现了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之间存在的金钱上的利益关系。对此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2、人身险中,投保人一般对哪些人员有保险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一)本人;(二)配偶、子女、父母;(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为了保证被保险人的人身安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还严格限定了人身保险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
3、人身险中,对于保险利益的变动有何规定?
在人身保险中,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分为两种情况,即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专属投保人和非专属投保人。如果人身保险合同为债权债务关系而订立,这时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专属于投保人(债权人),当投保人死亡时,保险利益可由投保人的合法继承人继承;如果人身保险合同为特定的人身关系而订立,如血缘关系、抚养关系等,这时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非专属投保人,保险利益一般不得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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