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T奇信、002781)在2023年5月27日发布了《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内容显示,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冻结、划拨(或扣留、提取)被执行人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银行及其他有业务之单位的存款(或收入)人民币49,256.47万元及相关利息或查封、 扣押同等价值的财产。
奇信股份(*ST奇信、002781)还面临着投资者索赔诉讼。在2023年4月19日,奇信股份(*ST奇信、002781)被查明涉嫌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5年至2019年连续五年虚增利润总额总计达178亿元,将导致公司经追溯调整后连续5年净利润为负。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奇信股份(*ST奇信、002781)不久前发布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事先告知书》暨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若公司股票最终被摘牌退市也并不会影响投资者索赔诉讼。综合目前情况,初步判断该案件的索赔条件为:于2015年12月22日到2022年3月31日期间购买奇信股份(*ST奇信、002781)股票,并于2022年4月1日以后出售或继续拥有奇信股份(*ST奇信、002781)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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