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距长假还有两个交易日,节前如何操作,历来就是投资者津津乐道的一个话题。上周五沪港通《试点办法》正式出台,本周市场又将做何反应,更牵动着投资者的神经。红九月基本已成定局,十月是否会延续牛市的节奏?沪港通开通之日越来越近,能否催生出进一步的多头行情,今天我们将重点讨论这个话题。首先让我们关注上交所上周五发布的沪港通相关配套规则。
与4月29日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这次的规则进行了有关调整,一方面,充分考虑了沪港通市场化、国际化的要求,尊重市场和投资者权利,为正常合理的市场行为预留空间;另一方面,也充分考虑控制风险跨境传递,强化跨境监管,确保沪港通试点平稳安全运行。我们先对《试点办法》做一个快速扫描。
融资融券的引入是《试点办法》的最大变化,《试点办法》明确,沪股通“融资融券”标的应当属于上交所市场融资融券交易的标的证券范围,担保卖空价格不得低于最新成交价,并对担保卖空比例限制、暂停保证金交易和担保卖空等事项作出了规定,同时,《试点办法》删除了征求意见稿中关于港股通禁止融资融券的规定,明确港股通融资融券相关事宜“另行规定”。另外,在征求意见稿中未被允许的沪港通配股,也在《试点办法》中得到了原则支持,征求意见稿中“沪港通暂不提供股份发行认购服务”的条款被删除。
为防止风险的跨境传递,保障沪港通平稳安全运行,《试点办法》完善了关于交易异常情况处理的有关规定,对沪股通、港股通可能发生的交易异常情况的处置措施、市场公告等事项作出了细化明确。同时《试点办法》新增条款明确,沪港通投资者“不得通过低价大额买入申报等方式恶意占用额度,影响额度控制”。
在投资门槛,根据香港证监会的要求,《试点办法》明确,在试点初期参与港股通的境内投资者仅限于机构投资者或者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余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个人投资者。沪港通交易实行额度控制,试点初期,沪股通总额度为3000亿人民币,每日额度为130亿人民币;港股通总额度为2500亿人民币,每日额度为105亿人民币。《试点办法》还在交易方式、订单类型与申报内容等方面,从有利于满足投资者多样性需求,有利于提高市场效率的角度出发,预留了优化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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