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讯网消息 对于近期市场上出现的一些新三板第三方股票交易平台,近日股转系统下达了禁止令,但这一禁令却遭遇了市场舆论的反弹,有人士质疑股转系统没有对外部平台的监管权。
9月11日,股转系统官方发布了“关于禁止任何机构设立挂牌公司股票买卖意向平台的声明 ”, 声明称,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挂牌公司股票的公开转让只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其它任何市场机构不得组织该类交易行为,已开展类似行为的机构应当立即停止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这一禁令彻底掐断了市场上现存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生存可能,因此遭遇了一些舆论的反弹。
在某网站的股吧中,有人指出,股转系统此举并不恰当,因为股转系统为包括上交所、深交所等股东单位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属于负责新三板运营管理的盈利性企业法人,从其盈利性本质出发,其发布前述声明系裁判员与运动员主体不分,一刀切式的禁止所有外部平台从事协议转让股票撮合成交业务属于越权。
而且,股转系统前述声明所引用的相关法规文件均未授权其对外部平台从事意向协议转让股票撮合交易进行监管,其发布前述声明同时属于超越职权。建议证监会明确新三板股票“公开转让”的定义。
此外,绝大多数意向撮合交易平台所提供的撮合交易服务,系经相关平台运营方对具有转让需求的新三板企业股东的身份信息、所持股票信息进行验证后,发给相关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规定的特定机构投资者及个人投资者,平台运营方没有公开向不特定投资者发布新三板股票转让信息的行为,只是新三板企业股东意向的传达方。平台运营方发布的意向转让系统只针对特定投资者,不可能因其意向撮合交易影响新三板二级市场股票价格。
“严格意义上来讲,绝大多数意向撮合交易平台是一个掌握新三板股票需求的外部平台,本身没有股票成交功能、资金融通功能,转让方与受让方达成成交意向后,仍然会通过其开户券商在全国中小企业转让系统交易平台上以自有资金、股票现货完成交易。”该人士表示,绝大多数意向撮合交易平台不是股票转让场所,只是提供转让方与受让方沟通的平台。“这种交易的形成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平台运营方不存在操纵新三板股票市场的可能性。”
他认为,股转系统并未向新三板企业股东提供类似主板大宗交易平台的服务,但不能“禁止”其他平台向新三板企业股东提供法律无明文禁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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