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内(即2017年4月10日、2017年4月11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关注到,2017年4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设立河北雄安新区,雄安新区规划范围涉及河北省雄县、容城、安新3县及周边部分区域,地处北京、天津、保定腹地。截至目前,公司在雄安新区规划范围内没有土地储备,但在雄安新区规划范围周边的霸州市、永清县、沧州市等地有一定数量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和产业园区项目。雄安新区的设立将带动周边以及整个河北省的发展,但是目前国家尚未出台关于雄安新区的建设具体时间、周期及规划等文件,对公司具体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将于2017年4月20日发布《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等相关公告,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业绩的实际情况与已披露的业绩预计、业绩快报不存在较大差异。
另外,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正在加快推进中,除担任公司审计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公司未向第三方提供未公开的定期业绩信息。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并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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