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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买卖事例分析(历史上经典的期权案例)

期权做为金融衍生品,有以小博大,对冲风险的作用。若运用得到可以在保证有限风险的情况下获取更高回报。

1、安迪·克雷格做空新西兰元:1987年10月19日,美国股市发生了“黑色星期一”的大崩盘,道琼斯指数下跌了将近22%。安迪·克雷格是一位著名的货币交易员,他预见到了这场危机,并且利用期权做空了新西兰元。他买入了大量的新西兰元看跌期权,每个期权只需支付0.5美分的权利金。当股市崩盘引发全球恐慌时,新西兰元也随之暴跌,安迪·克雷格的期权合约价值飙升到了1.5美元,他获得了近300倍的回报。12

2、乔治·索罗斯做空英镑:1992年9月16日,被称为“黑色星期三”的一天,乔治·索罗斯凭借其对欧洲货币体系的深刻洞察,成功地做空了英镑,并且利用期权放大了自己的收益。他在英国央行升息之前买入了大量的英镑看跌期权,并且同时卖出了英镑现货和远期合约,形成了一个巨大的空头头寸。当英国央行宣布退出欧洲货币体系并放弃维持汇率时,英镑急剧贬值,乔治·索罗斯的期权合约价值大幅上涨,他赚取了10亿美元的利润。34

3、沃伦·巴菲特做多可口可乐:1988年,沃伦·巴菲特开始收购可口可乐公司的股票,并且利用期权降低了自己的成本。他通过卖出可口可乐公司的看涨期权来收取权利金,并且同时买入可口可乐公司的股票。这样,他就相当于以一个低于市场价格的价格买入了可口可乐公司的股票。如果可口可乐公司的股价上涨,他就可以享受股票升值的收益;如果可口可乐公司的股价下跌,他就可以用收到的权利金来抵消部分损失。最终,沃伦·巴菲特以平均每股11.17美元的价格收购了7.5亿股可口可乐公司的股票,并且持有至今。


 


什么是卖出看涨期权

卖出看涨期权是一种期权交易策略,意味着卖方收取一定的权利金,承担在特定日期或之前以特定价格卖出标的资产的义务。

卖出看涨期权的卖方对后市看跌,认为标的资产的价格不会超过执行价格。

卖出看涨期权的卖方有以下特点

- 卖方的最大收益是收取的权利金,发生在标的资产价格低于或等于执行价格时。

- 卖方的最大风险是无限的,发生在标的资产价格大幅上涨时。

- 卖方的损益平衡点是执行价格加上权利金。

- 卖方的净损益等于权利金减去标的资产价格与执行价格之差。

举个例子,假设您卖出了一份执行价格为100元,权利金为5元,到期日为12月31日的看涨期权。您的损益情况如下: - 如果到期日时,标的资产价格为90元,低于执行价格,买方不会行使期权,您就可以赚取5元的权利金,这是您的最大收益。 - 如果到期日时,标的资产价格为110元,高于执行价格,买方会行使期权,要求您以100元卖出标的资产,您就要亏损5元(110-100-5),这是您的平衡点。 - 如果到期日时,标的资产价格为120元,远高于执行价格,买方会行使期权,要求您以100元卖出标的资产,您就要亏损15元(120-100-5),这是您的风险区域。如果标的资产价格继续上涨,您的亏损也会随之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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