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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开通创业板股票交易权限(你必须知道的那些事儿)

各位投资者大家好!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系列制度规则正式稿已于6月12日出炉,深交所开始受理首批注册制发行的企业申报材料,创业板注册制正式开闸,成为近期投资者关注的一个热点话题,本期我们邀请到海通证券广东分公司广州珠江西路营业部的明星投顾陈震宇老师,来和大家聊一聊注册制改革后的创业板到底有哪些变化,本期内容为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简述,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后的适当性管理、交易规则以及退市制度变化,如何在E海通财APP完成创业板权限开通以及协议补签,创业板注册制下的投资机会启示等。

(一)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简述

1、推进进程

2020年4月27日,证监会就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主要制度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20年6月12日,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系列制度规则正式稿出炉,这意味着创业板改革正式进入实操阶段。

证监会发布了四项最新管理办法以及多项创业板注册制配套规则发布,内容涉及首发审核类(9项)、再融资、并购重组审核类(3项)、持续监管类(5项)、发行承销类(4项)、交易类(5项)

6月15日至6月29日,深交所接收证监会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并购重组在审企业提交的相关申请。6月30日起,深交所接收新申报企业提交的相关申请。

 

2、改革要点

监管层对创业板发行、上市、交易、再融资及并购重组、信息披露、退市等基础制度进行全方位变革。具体来看:

(1)创业板明确差异化板块定位: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更加强调推动传统产业的创新升级。

简单来说:科创板的话是偏向更偏向硬科技,可能会更注重研发,对于营收净利的要求就相对会更低一点,允许一些亏损企业去上市,甚至是还没有营收;创业板相比来说,创业可能科技属性会相对低一点,包容性会更强一点,覆盖的面可能会更广一点,但目前来说对营收跟净利的规模要求也会更高。

(2)设定多元包容的发行上市条件:三套上市标准。(亏损企业上市标准注册制试行第一年暂不执行)

第一个标准:最近两年净利润为正,且累计的净利润要大于等于5000万。

第二个标准:新的引入了一个市值的标准,就是要达到预计市值大于等于10个亿,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收要大于等于一个亿。

第三个标准:针对亏损企业的一个上市门槛,这个是要求会更高一点,预计市值要大于50个亿,最近一年的营收要大于三个亿,但是在注册制实行的第一年是暂时不会执行这个标准,就是说第一年是不会有亏损的企业上了创业板的。

(3)提升投资者门槛:2年交易经验+10万资产。

(4)放宽涨跌幅限制:20%。

(5)提升融券效率:上市首日即可融券。

(6)优化再融资及并购重组机制:实行注册制,增加简易发行程序。

(7)完善退市制度:交易类、财务类、规范类、重大违法类等四类强制退市情形。

(8)明确过渡期的安排:包括在审首发企业、在审再融资和并购重组项目的安排等。

 

3、征求意见稿与正式稿的差异

(1)明确行业负面清单:包括农林牧渔、采矿、酒茶饮料、 纺织、黑色金属、电燃水、建筑、交运仓储和邮政、住宿餐饮、金融、房地产、居民服务。

(2)进一步提升审核效率。明确深交所审核和证监会注册的时间总计不超过3个月,较征求意见稿“深交所审核不超过3个月、证监会注册不超过20个工作日”进一步提升。

(3)明确红筹企业上市规则。

(4)明确股票质押规则。注册制发行的新股暂不作为股票质押及约定购回交易标的,存量股票可作为标的。

(5)提高单笔最高申报数量:限价申报单笔最高申报数量调整至30万股,市价申报调整至15万股。

(6)同步放宽相关基金涨跌幅至20%。

(7)删去征求意见稿中网下投资者可作为转融通出借人表述。

 

(二)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后的适当性管理、交易规则以及退市制度变化

1、创业板最新适当性管理变化

个人投资者新开创业板交易权限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2)证券交易经验24个月以上。

(3)创业板风险等级从R3变为R4。

 

2、创业板改革后最新交易规则变化

这里为大家提炼了9条重要变化,需要投资者及时了解:

(1)创业板股票涨跌幅限制比例由10%改为20%,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五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

存量的创业板股票的涨跌幅比例将从注册制发行的首支创业板新股上市之日起,同步改为20%。

(2)相关场内基金的涨跌幅限制比例也调整为20%,具体包括:

① 跟踪指数成份股仅为创业板股票或其他实行20%涨跌幅限制股票的指数型ETF、LOF或分级基金B类份额;

② 基金合同约定投资于创业板股票或其他实行20%涨跌幅限制股票的资产占非现金基金资产比例不低于80%的LOF。

例如:159949 创业板50ETF。

(3) 买卖创业板股票,连续竞价阶段限价申报设定了有效竞价范围:

① 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

② 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

买入(卖出)基准价格,为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无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最高买入)申报价格的,为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无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的,为最近成交价;当日无成交的,为前收盘价。

(4) 最大单笔买卖申报数量限制

创业板股票限价申报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不得超过30万股,市价申报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不得超过15万股。

(5)盘中临时停牌制度:

① 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的;

② 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60%的,单次盘中临时停牌的持续时间为10分钟;

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当日14:57复牌,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再进行收盘集合竞价。

(6)盘后定价交易

是指在创业板股票交易收盘后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以当日收盘价对盘后定价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交易方式。

交易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15至11:30、13:00至15: 30。

盘后撮合时间:15:05-15:30。

(7)“龙虎榜”披露规则变化:

① 当日收盘价涨跌幅达到±15%的各前五只股票;(原为7%)

② 当日价格振幅达到30%的前五只股票;(原为15%)

③ 当日换手率达到30%的前五只股票;(原为20%)

公布相关股票当日买入、卖出金额最大的五家证券营业部或交易单元的名称及其各自买入、卖出金额。

另外,出现异常波动情况,即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的,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累计买入、卖出金额最大五家证券营业部或交易单元的名称及其各自累计买入、卖出金额。

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的计算公式为: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单只股票涨跌幅-创业板综合指数涨跌幅。

(8)创业板注册制发行股票特殊标识

 

(9)融资融券的相关规定

按照注册制发行上市的创业板股票,自上市首日起可以作为融资融券标的。即上市首日即能融资买入,亦可通过转融通融券卖出。

被实施风险警示的,自该股票被实施风险警示当日起将其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

最新交易规则请投资者朋友们尽早学习了解。

 

3、创业板改革后退市规则变化

n 创业板也有ST:

改革后,创业板将增设ST风险警示制度

(1)退市风险警示制度,即*ST制度

(2)其他风险警示制度,即ST制度

n 明确规定四类退市情形:

(1)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无退市风险警示,触发即直接退市):

l 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低于200万股;

l 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一般是1元);

l 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市值均低于3亿元;

l 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公司股东人数均少于400人;

(2)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即戴帽“*ST”)

l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l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l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以上标准从2020年年报开始执行)

注: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第二年年报仍出现以上情形或者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将停牌发布终止上市风险提示,交由深交所决定其是否终止上市。

(3)规范类强制退市情形(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即戴帽“*ST”):

l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此后公司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

l 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此后公司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改正;

l 因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被本所责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此后公司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改正;

l 因公司股本总额或者股权分布发生变化,导致连续20个交易日不再符合上市条件,在规定期限内仍未解决;

l 公司可能被依法强制解散;

l 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申请;

(4)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l 上市公司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且严重影响上市地位,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l 上市公司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违法行为,情节恶劣,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严重影响上市地位,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投资者朋友们可对照最新的退市规则,留意自己持仓的创业板股票是否已经触发以上条件或者存在触发的风险,早日远离“垃圾股”。

 

(二)如何在E海通财APP新开创业板权限和补签创业板协议

1、创业板权限开通流程:

入口:我的-业务办理-创业板权限开通

 

开通账户选择与协议签署:

 

创业板协议签署与开通:

 

2、创业板协议补签

l 对象:已开通创业板权限的投资者

l 补签什么:

(1)适当性匹配意见确认书

(2)新版创业板风险揭示书

l 为什么要补签:

在创业板协议补签完成之前,投资者将无法参与创业板注册制发行的股票的交易以及新股申购。(存量创业板股票的交易目前不受影响。)

l 补签流程:

入口:我的-业务办理-创业板协议补签

 

(四)创业板注册制下的投资机会启示

1、创业板头部上市公司的价值将更加凸显,机构资金“抱团龙头”趋势愈发巩固;创业板头部上市公司的代表:可参考创业板大盘指数(399293)成分股。

 


 

创业板大盘指数成分股包含各热点板块,总体占比近40%:半导体、5G、自主可控、云计算、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创新药。

3、注册制下创业板网下打新收益或将比核准制下有明显提升,普通个人投资者可通过公募基金参与网下打新;

l 改革之后创业板网下打新的主要变化如下:

(1)创业板注册制新股网下询价配售对象将参照科创板的规定,剔除了个人投资者,实行A/B/C类三类网下询价配售合格投资者;

(2)创业板注册制网下发行比例70%-80%。回拨比例为10%-20%;

(3)创业板A类投资者获配比例从科创板的50%以上增加至70%以上(A类投资者是指: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

 

总结来说,创业板注册制新股上市之后,肯定又会是一个新的战场,投资者朋友们都要擦亮眼睛,多研究研究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再下手,远离垃圾股。按照A股多年以来一直热衷于炒新的氛围,首批创业板注册制新股被“爆炒”的概率还是比较大的,大家也可以回看参考科创板去年首批新股上市的表现。在这里也呼吁投资者朋友们尽早学习创业各项规则的最新变化,下半年拭目以待创业板注册制新股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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