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荣晟转债(113541)发布强赎公告,很多小伙伴们都很迷惑,特别是持有荣晟转债的,今天吃面11个点,换成谁都会有点生气。
这里最关键的一个问题是,可转债强赎条件的日子究竟怎么数?
一般来说,大部分可转债的强赎条款都是: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时,就会满足强赎条件。
强赎是上市公司的权利,当满足强赎条件后可以选择强赎,也可以选择放弃这次强赎权利。
按照我平时的理解,当公司放弃这次强赎条件后,那满足强赎条件的日子就得重新数,我相信这也是大多数人的理解,但万万没想到的是荣晟转债并不是这样计算的。

今晚荣晟转债又发布了提前强赎的补充说明,上图就是来自公告原文。
公告写到,2021 年 11 月 23 日至 2022 年 5 月 22 日期间,若‘荣晟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按照平常的理解,上述期间就算再次触发赎回条款也不会赎回,那上述期间到期后,强赎条件的日子就应该是要重新数的。
因为按我的理解,强赎条件是30天里有15天转股价值大于130元,触发一次强赎条款,如果你选择放弃这一次强赎权利,那日子当然就得重新数。
如果不重新数,那你这放弃一次强赎权利就显得非常坑。例如:昨天满足了强赎条款,你说你放弃这次强赎,结果今天转股价格仍在130元以上,你能说你又一次满足了强赎条款?今天你就又可以选择执行强赎权利?
现在按交易所的规定,确实不是很明确这块的计算方法,最好的方法还是敬而远之吧。
面对这种即将满足强赎条件的可转债,还是避让避让,现在市场上有400多只可转债,没必要非得去博弈这种游走在阴沟里的可转债。到时被坑里,也有理说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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