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老吃瓜了,但是跟咱们投资也没啥关系!今天家里面领导突然问了我一个问题:
“王力宏同学婚前购买1亿元基金,结婚之后市场大涨,基金盈利1亿元;请问这个部分盈利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呢?李靓蕾是否享有部分基金投资盈利?”
直接把我给问懵逼了,咱们擅长基金投资,但是不擅长婚姻法啊!同样引出来另外一个问题:
“婚前买的股票,婚后赚了十倍这个怎么分呢?”
然后有网友提供一个参考资料:

看了之后按照望京博格的理解(法院才能给最终解释)如下:
一、婚前买的基金
(1)婚前买的基金,如果婚姻期间没有赎回,离婚的时候谁买的还是归谁,但是婚姻期间的基金分红归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买的基金,如果婚姻期间赎回了,所有分红与盈利(包含基金分红与基金盈利,例如婚前买入100万基金,婚姻期间分红10万,赎回时候200万其中盈利100万,分红 盈利110万)都算夫妻共同财产了。
问题,如果婚前买100万基金,婚后亏钱了另外一方不承担亏损的。
二、婚前买的股票
(1)婚前买的股票,如果婚姻期间没有买卖,离婚的时候谁买的还是归谁,但是婚姻期间股票分红归夫妻共同财产;同样派发新增股票也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期间如果股票拆分(1股拆10股)这个就不好说了。
(2)婚前买的股票,如果婚姻期间卖出了,所有分红与盈利(包含股票分红与股票盈利,例如婚前买入100万股票,婚姻期间分红10万,赎回时候200万其中盈利100万,分红 盈利110万)都算夫妻共同财产了。
问题,如果婚前买100万股票,婚后亏钱了另外一方不承担亏损的。
PS:婚前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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