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消息*ST博元拟受捐董事长许佳明高中同学郑伟斌8.59亿元资产的细节逐渐浮出水面。
按照*ST博元此前披露的信息,郑伟斌于12月9日与自然人郑智凡、肖金兵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拟受让二人全资持有的福建旷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5%股权。12月10日,郑伟斌与*ST 博元签署资产捐赠协议,拟将福建旷宇95%股权作价8.59亿元无偿注入*ST 博元。交易完成后,福建旷宇将成为*ST博元全资子公司,郑伟斌不再拥有该部分资产的归属权和支配权。
上述事件引发诸多猜测,作为持股1400股的*ST博元小股东,郑伟斌何以向公司无偿捐赠巨额资产?
在上交所的逼问下,*ST博元披露郑伟斌系许佳明高中同学,因不忍坐视*ST博元退市,希望通过资产捐赠改善*ST博元财务状况,恢复其持续经营能力。
*ST博元12月24日补充披露,早在12月8日,郑伟斌便与许佳明签订了《财务资助协议》。该协议约定,若郑伟斌收购福建旷宇95%股权无法按期足额向肖金兵和郑智凡支付转让款,许佳明同意及时就转让款不足部分无偿提供财务资助。
基于郑伟斌极有可能不具备8.59亿元出资能力的合理判断,前述系列协议可归纳为“许佳明出资帮助郑伟斌收购福建旷宇再捐赠给*ST 博元”,即*ST博元董事长许佳明才是8.59亿元拟受捐资产的金主,郑伟斌充当马甲。
当然,不排除郑伟斌通过自筹或其他渠道融得部分资金甚至是8.59亿元资金的可能性,如此,郑伟斌将不需要向许佳明要求财务资助。
目前的疑问是,许佳明作为*ST博元董事长,本可以直接向*ST博元提供各种形式的支持,为何要通过曲线方式向*ST博元捐赠资产?是否存在不为人知的利益纠葛?
为此,上交所12月23日再次向*ST博元下发了问询函,要求*ST博元明确回复郑伟斌收购福建旷宇95%股权的最终款项来源,同时要求*ST博元说明许佳明是否为福建旷宇95%股权的真正捐赠人。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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