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传销与传统传销模式相比,新型网络传销犯罪手段新奇、方式隐蔽,具有较强的欺骗性和迷惑性,并呈现日趋高发态势,给被蒙蔽的参与者造成巨额财产损失、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冲击社会诚信伦理道德体系。
【基本案情】
马来西亚MBI国际集团通过网络虚假宣传,销售MFC理财项目。该项目要求必须经会员推荐,缴纳从700元至35000元不等的费用,注册为不同等级的账户,以购买该平台发行的易物点获取加入资格。加入后区分层级,以发展人员数量及缴纳金额作为返利依据,以“投资即有高额回报且只涨不跌”为诱饵,对推广者采取给予“直推奖”“对碰奖”等奖励的方式,借以引诱参加者不断发展下线人员。
2015年,被告人赵某某经他人介绍加入该传销组织成为会员,后在包头市开始发展下线。被告人张某某协助赵某某对该项目进行宣传,帮助注册账户、解答问题,指导操作。为方便从事MFC传销活动,赵某某、张某某先后在青山区永盛成大厦A座1708室、青山区恒通大厦A座1915室,通过实地讲课、建立微信群等形式,进行项目宣传和会员招募。经审计,被告人赵某某、张某某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35人,层级已达3级以上,收取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数额共计3034833元。
【裁判结果】
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赵某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以被告人张某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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