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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积金(专家解读两个“最”→)

5月27日,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和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徐汇区融媒体中心记者邀请上海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智库研究中心主任周明,解读新政中的两个“最”。

购买首套住房。个人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65万元,家庭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130万元;缴交补充公积金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增加15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增加30万元。

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个人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50万元,家庭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100万元;缴交补充公积金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增加15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增加30万元。

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在本市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上浮20%保持不变。

本次新政既考虑了刚需,也覆盖了多孩家庭和改善型居住,预计对本市楼市的成交量将进一步发挥企稳回升的作用。

新政中提到,缴纳补充公积金的个人和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分别增加15万元和30万元,可以进一步发挥对于居民购房的支撑作用,也进一步增加补充公积金在整个购房资金体系当中的地位和作用,有利于鼓励更多的企业,特别是有能力的企业为员工自愿购买补充公积金,发挥引才和留才作用。

购买首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首套购房的首付款比例由30%下调为20%,对于首次购房的人群来说有两大作用。一是有利于进一步加快转化、实现首次购房的意愿。以购置本市400万元的住房为例,比例下调以后可以节约首付款40万元,预计可以帮助购房者提前3至5年实现购房的愿望。第二是进一步增加首次购房者在购房总价、面积以及区位等方面的自主选择权。

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35%,所购住房位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及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宝山、金山6个行政区全域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30%。

差异性、区域化和精准度是本轮新政的重要特点。预计将进一步引导部分购房需求向本市的重点区域进行转移释放,对于城市进一步均衡发展和高质量发展都将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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