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22年3月,“悟空保”公司推出名为“一元保”的保险产品。因连续多次对上百名投保人在不知情状态下扣款、拒绝赔付等问题,该公司被银保监会联合多部门立案调查。
经查明,“一元保”保险产品通过APP投放广告等方式,宣称:“只需要交纳一块钱保费便可以享受最高六百万元赔付额度”的重大疾病保险。不少消费者尤其是老年人因此跟风购买。消费者投保后才发现,并非如保险公司宣传的仅需一元即可享受六百万保险额度,而是保险公司每月会自动从投保人手机扣款几十元至上百元不等,在理赔时投保人才被告知不符合相关赔付标准。为此,大量投保人举报至银保监会,希望能够退还费用并解除合同。
【处理结果】
银保监会吊销“悟空保”、“萤火保”等产品的管理公司和中介机构的保险证照、撤销其准入资质,对“泰康在线”等产品管理公司予以警告,并给予上述公司10万元至50万元不等的行政处罚。
【律师解读】
“一元保”产品的违法情形如下:
一是以“首次付费一元即可享受保险”为噱头,没有采用明显的方式提示消费者每月还要交纳几十元至几百元数额不等的保费。消费者对于这种行为不知情且方式为自动扣款,具有隐蔽性。一旦中断缴费即认为放弃投保且资金不予退还,此种行为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由购买权;
二是其格式条款内容显失公平。打开其格式条款界面显示,所谓最高六百万元保额,指的是实际支出的医疗费扣除医疗保险报销额度,再扣掉一万元的免赔额部分剩下的部分才能真正理赔。而以上内容并未以醒目方式对消费者有任何提示,仅存在于可以勾选的格式条款之内。其所宣传内容皆为“最高赔付六百万”,使消费者对于理赔方式和具体数额存在重大误解。根据《保险法》第十七条“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的规定,以及银保监办发〔2021〕66号文第八条中的“重点查处以下问题:夸大宣传、虚假承诺、误导消费者;拖赔惜赔;泄露或违法使用消费者信息;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等”,该格式条款应属无效;
三是其赔付条件不合理且违反投保门槛出售保险产品。我国保险业规范要求投保人在购买重疾医疗保险前,保险人应当对投保条件予以充分、及时的告知,不符合投保条件的,保险人应当充分说明情况并中断代理该投保人的投保业务。在“悟空保”的健康告知中,很多身体异常情况并不在赔付范围,例如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结节、息肉、囊肿、血尿常规异常等,但投保过程中保险人并未给予告知,亦未对投保人相关情况进行检查检测。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二)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三)阻碍投保人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最终导致多数投保人均无法获得赔付。
综上,“一元保”实为“套路保”。消费者切勿因占便宜心态落入不法圈套,已经遭受相关损失的,应当向管理部门投诉、举报或依法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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