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中资产处置有不同的核算路径(关注我,简单学政府会计)
1、资产的盘亏、毁损、报废先计入“待处理财产损溢”,再计入“资产处置费用”。
2、无偿调拨、出售、出让、置换、捐赠计入“资产处置费用”。
3、应收账款、短期投资、长期股权/债权投资的处置按相关科目进行,如其他收入、投资收益。
一、上述第1项的资产处置(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核算的)
1、盘亏、毁损、报废
财务会计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无形资产累计摊销等
贷:库存物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预算会计不处理
2、报批后
财务会计
借:资产处置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预算会计不处理
3、处理中发生的费用大于所取得的收入时
财务会计
借:资产处置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预算会计
借:其他支出(净支出=费用-收入)
贷:资金结存
4、处理中发生的费用小于所取得的收入时
财务会计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应缴财政款
预算会计不处理
二、直接通过“资产处置费用”核算的无偿调拨、出售、出让、置换、捐赠
1、核销相关资产
财务会计
借:资产处置费用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无形资产累计摊销等
贷:库存物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预算会计不处理
2、处置税费
财务会计
借:资产处置费用
贷:银行存款
预算会计
借:其他支出
贷:资金结存
3、取得的收入
财务会计
借:银行存款
贷:应缴财政款
预算会计不处理
三、期末结转
财务会计
借:本期盈余
贷:资产处置费用
预算会计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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