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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分红交多少税(股息分红个税政策大不同)

前 言

据Wind数据显示,截至12月5日,本年已有238家上市公司实施分红,其中229家企业进行现金分红,分红金额合计约2135.3亿元;另外,新三板和北交所的分红态势也持续向好。

近日,河南红东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回复北交所第一轮询问中,关于挂牌3天就分红4.6亿引起了大家的关注,虽然北交所关注的重点是分红资金的具体去向,是否存在为公司代垫成本费用、进行商业贿赂、利益输送的情形,但作为吃瓜群众,大家可能更关注的是这4.6亿分给个人的部分是否免个税呢?关于这个问题,小必以举例的方式给大家进行讲解。

案例一(新三板股票)

小诚于2021年5月1日取得A公司的部分股权,A公司于2021年7月1日进行股改,小诚取得100万股股份。该公司于2022年9月1日在新三板挂牌,2022年9月4日A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0元,小诚取得现金股利600万元。

问题1

2022年9月4日现金分红时,小诚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答案:

分红时暂不需要扣缴,待后续转让股票时根据持有期限判定是否需要缴纳。

分析:

根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以下简称“78号文”)文件规定,个人取得挂牌公司分配的股息红利,根据持股期限执行差异化税率(持有期限1个月内(含),全额按20%计算缴纳;1个月以上至1年(含),全额按10%计算缴纳;1年以上,暂免征收)。

问题2

假设小诚于2023年3月1日转让A公司30万股股票,小诚需要就前次分红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答案:

需要就转让的30万股按10%缴纳股息红利的个人所得税18万(30万/10*60)*50%*20%)。

分析:

根据78号文,持股期限是指个人取得挂牌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则小诚转让的这30万股股票持股期限不满一年(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只有公司挂牌后才叫挂牌公司,所以从挂牌日开始计算),需缴纳个税18万。由股票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挂牌公司,挂牌公司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另,一般情况下,持有新三板公司原始股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只有特殊情况下才能转让,所以被征税的机会非常小。

问题3

假设小诚于2023年10月1日转让A公司的50万股股票,小诚需要就前次分红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答案:

不需要。

分析:

根据78号文,小诚持有该50万股的持股期限超过1年(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所以股息分红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问题4

假设A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从新三板撤回,那小诚分回的股息要交个税吗?

答案:

要交。

分析:

因A公司从新三板撤回,则就不再是挂牌公司,则小诚持有挂牌公司股份的不足1年(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则小诚需就所有分配的股息红利缴纳个税。

案例二(北交所股票)

小诚于2020年5月1日取得A公司的部分股权,A公司于2020年7月1日进行股改,小诚取得100万股股份。该公司于2021年9月1日在新三板挂牌同时进入创新层,挂牌满一年后(2022年9月1日)向北交所申请IPO,2023年9月1日北交所上市,2023年9月4日分红,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0元,小诚取得现金股利600万元。

问题

2023年9月4日现金分红时,小诚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答案:

分红时暂不需要扣缴,待后续转让股票时根据持有期限判定是否需要缴纳。

分析:

根据《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税收政策适用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3号)(以下简称“33号文”)文件规定,北交所上市公司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相关政策,暂按照现行新三板适用的税收规定执行。所以后续是否缴纳也是根据小诚持有股票的时间来判定,持有期限的起始日就是2023年9月1日,一般来说,原始股限售期有12个月,所以该次分红一般不会缴纳个税。

案例三(沪深两市股票)

小诚于2020年5月1日取得A公司的部分股权,A公司于2020年7月1日进行股改,小诚取得100万股股份。该公司于2022年9月1日在深交所主板上市,2023年9月1日解禁,A公司目前有两次分红,第一次于2022年9月4日分红,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小诚取得现金股利30万元;第二次于2023年9月4日分红,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元,小诚取得现金股利40万元。

问题1

小诚取得的第一次分红30万元是否需要缴纳个税?

答案:

需要,按3万元进行缴纳(30万元*50%*20%)。

分析: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文的规定,个人取得限售股在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因第一次分红时间在解禁前,所以需要按实际税率10%缴纳个税。

问题2

小诚取得的第二次分红40万元是否需要缴纳个税?

答案:

分红时暂不扣缴,后续根据转让时点计算持有期限来确定如何缴纳。

分析: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文规定,上市公司股息红利执行差异化税率(持有期限1个月内(含),全额按20%计算缴纳;1个月以上至1年(含),全额按10%计算缴纳;1年以上,暂免征收),上述持有期限不包含限售股解禁期的持有时间,最早从解禁日起算。如果取得的股票就是流通股,则从实际取得股票日开始计算。

案例四(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含H股和非H股)

如果小诚通过深港通/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H股或者非H股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则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和《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6 127号)文件规定,需要按照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通过以上案例,大家是否发现新三板和北交所的分红税收政策非常优惠,不需要等解禁就开始算起始日,而且在刚挂牌或上市就分红,对于原始股东是非常有利的。另外,投资香港联交所的股票就没有优惠哦~

小必总结

综上所述,我们总结如下:

股息红利实际税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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