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查询网址:
http://www.csrc.gov.cn/csrc/c106256/c1653996/content.shtml)
第三节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为截选重点)
第十五条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最短为一年,最长为六年。
第十六条 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一百元。
第二十一条 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后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期限由公司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及公司财务状况确定。
债券持有人对转换股票或者不转换股票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发行公司的股东。
第二十二条 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
前款所称转股价格,是指募集说明书事先约定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每股股份所支付的价格。
需要值得注意的是:
- 所有可转债的面值均为100.
- 转股价格为事先约定的,可转债发行出来就已经知道的价格,不随可转债当日价格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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