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487 公司简称:亨通光电
转债代码:110056 转债简称:亨通转债
转股代码:190056 转股简称:亨通转股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尹纪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蒋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
1. 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0号)核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公开发行了1,733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3,300.00万元,期限6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53号文同意,公司17.33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4月16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亨通转债”,债券代码“110056”。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及《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亨通转债”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19年9月26日起可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转股期间为2019年9月26日至2025年3月18日,转股代码“190056”,初始转股价格为21.79元/股,目前转股价格为21.64元/股。
2. 报告期转股变动情况
“亨通转债”自2019年9月26日至2019年9月30日期间,转股的金额为3万元,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1,381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1%。截至2019年9月30日,累计已有3万元“亨通转债”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累计转股股数为1,381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1%。
截至2019年9月30日,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173,297万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99.998%。
3. 报告期股本变动情况
截至2019年9月30日,累积新增股数为1,381股,公司总股本增至1,903,687,203股。
二、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2019年5月14日,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亨通光电:2019-063号。
2019年5月30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亨通光电:2019-070号。
2019年6月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及《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亨通光电:2019-074号、2019-075号。
2019年6月20日,公司实施了首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亨通光电:2019-084号。
2019年7月2日、2019年8月2日、2019年9月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亨通光电:2019-087号、2019-097号、2019-106号。
2019年9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999,8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1%。成交的最低价格15.22元,成交的最高价格15.344元,支付的总金额30,612,344.6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8,883,6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9%,成交的最低价格15.22元,成交的最高价格17.58元,支付的总金额305,852,585.77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事宜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华为技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华为海洋网络(香港)有限公司51%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及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19年6月3日开市起开始停牌,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亨通光电:2019-071号。
2019年6月17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预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相关规定,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及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19年6月18日开市起复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6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2019年7月2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 0957)(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亨通光电:2019-089号。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中介机构及相关各方对有关问题进行核查、分析和研究,鉴于《问询函》涉及的部分事项需要进一步的补充、核实和完善,2019年7月9日,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亨通光电:2019-093号。
2019年7月18日,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亨通光电:2019-094号。
2019年7月31日,根据《问询函》的相关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有关问题进行了积极认真的核查、分析和研究,对《问询函》相关内容作出回复说明,并根据《问询函》的回复对《预案》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进行了相应的修定和补充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预案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回复公告》等相关公告。
2019年8月20日、2019年9月19日、2019年10月18日,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亨通光电:2019-099号、2019-108号、2019-112号。
2019年10月29日,公司与华为技术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披露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文件。公司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尹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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