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账外资金回流?
所谓账外资金回流?顾名思义,有账外就意味着有账内,有账内账外,也就意味着,企业存在两套账的问题,那么,在账内的资金不足以支撑企业经营时,老板就会挪用账外资金来救急。
帐外资金的账务处理往往挂在其他应付款科目,相当于公司欠老板一笔钱,实务中,这种情况下,涉及的金额一般会很大,而且,会形成长期挂账的状况。这种大金额的其他应付款长期挂账,本身是存在风险的。因为其他应付款金额过大,在财税专业人士来看,基本上就可以认定,可能存在两套账问题,大额挂账大概率是由账外资金回流所引起的。因为两套账本身就会存在偷税漏税,逃避监管,骗取补贴,违规融资等违法违规问题,面对已经形成长期挂账问题,如果不去解决,就会形成长期挂账?就会存在风险,那面对这种潜在的或者既定的风险,怎么解决呢?我们大家都知道,这种问题,最好的办法就是老老实实,本本分分,规范经营,就不会有这个问题,但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实务中,面对已经出现的此类问题,应该怎么处理呢?有没有解决办法呢?
想解决问题,办法,当然是有的。实务中,一些企业在面对账外资金回流,两套账问题的时候,它们又是怎么做的呢?今天我们就带着学习和批判的眼光来辩证的分析一下。
二、为什么会账外资金回流?
至于为什么会帐外资金回流,我想大家应该都很清楚,因为引发资金回流的根本原因在于存在两套账的问题,那么导致两套账的原因,就是形成资金回流的根本原因所在,实务中,形成两套账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两套账
(2)隐藏收入
(3)偷逃税款
(4)融资目的
(5)招投标目的
(6)虚构业务套现
(7)股东纠纷问题
(8)其他种种。
因为两套账问题,导致资金大量沉淀在帐外,从而导致公司正常经营缺少资金,这时便需要帐外资金回流来给公司“补血”,来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转。
三、如何解决账外资金回流问题?
1、借款还回
既然账面存在其他应付款大额挂账,如果说公司在资金富裕的时候,就直接把钱还给老板或者股东,这样一来,其他应付款就可以平账,这也是最简单的办法?
对于以上办法,很多人可能表示不屑,有人就说公司如果有钱,根本就不需要账外资金回流,“借款还回“纯粹是个伪命题?我们就是因为没钱,才资金回流的,说是这个钱,公司根本还不上,也不可能去还。那在这种情况下,还有其他解决办法吗?
2、借新还旧
如果“借款还回“行不通,实务中,因为长期挂账可能引发被查出两套账的风险,于是有的企业选择通过“借新还旧”的方式去处理。就是将旧的借款还回去,再签新的借款合同,这块需要注意的是,必须要有真的资金流做支撑,至于历史挂账问题是如何形成的,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因为财务人员的流动更换,可能已经无法追溯既往了。因此,为处理长期挂账问题,当下需要做的,就是把旧的借款还掉,将其他应付款平帐?再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向股东再借款来用于维持公司运转。如此一来,就会形成了新的资金路径,形成一种借新还旧“循环滚动的模式,这也是一种处理办法。
但是这样操作要注意的问题是,
(1)公司要跟老板或者股东签订正式的借款合同。
(2)公司向老板或者股东借钱,要约定支付利息。
以上处理的原则是,重新签订的新借款合同保证真实性,合理性、完整性。至于新的借款合同需要支付利息。有人说,支付利息,是要交税的?没错,个人收取利息,是需要交税的。但是大家可以分析一下,公司支付给个人利息,个人要交增值税及附加,还要交个人所得税,但是,公司支付完利息之后,会带来以下好处:
(1)股东交税后,钱可以变成老板自己的,可以合理直接装到老板兜里。试想一下,即便是发工资、分红是不是也要交税的!支付利息是需要交税,但至少没交冤枉税。
(2)股东交税后,正常经营形成的财务费用也合理增加,只要在不超过关联方方债资比2:1的限制:借款不超过投资两倍额度产生的利息,且在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情况下,这个利息是可以作为费用税前列支的,在交了个人所得税和流转税之后。我企业合理增加了费用,减少了利润,所得税也相应减少,事实上,仔细分析一下,企业并没有吃亏,至少没有多交税。
当然,这块也可以约定是无偿借款,按照当下增值税及个税的规定呢,老板,或者说个人股东无偿给公司提供借款,首先不符合增值税视同销售的定义,又是无息借款给公司,股东没有取得任何经济利益,那也就不涉及个人所得税。这样一来,也就就是说,自然人股东无偿借款给公司使用,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也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要注意的是,《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如果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且无正当理由,而减少本人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额,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新个税法修订后,加入了反避税条款,税局调整也就有了法律依据。这样一来,自然人股东给予公司的无偿贷款,可能会因为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会被调整,从而征收个税。当然约定为无偿也是一种方式,如果有合理理由作为支撑,也可以考虑。
那么,可能有人还会问,在某些情况下,形成的借款,是没有办法还的,也就是说永远不会还,因为公司未来长期或者永远会要用到这块资金。这种情况下,该我怎么办?有没有解决办法?
我的理解是,如果你能下决心,直接规范化,做到快刀斩乱麻,将此问题全部彻底解决掉,这样最好。可以尝试以下方法。
3、过桥资金增资+借款还回
在形成长期挂账,永远不会还的情况下,实务中,有的企业选择通过过桥资金增资+借款还回的方式来处理,怎么理解呢?在当下认缴制下,如果公司欠股东大额的借款,而且在未来无法偿还。很有可能股东或者老板对公司原始的投资额也未缴足,如果你不想通过“借旧还新”方式,通过长期滚动挂账付息的方式去处理,可以考虑把它转化为投资,实务中股东向公司投入资金的方式有以下两种:
(1)借钱方式(2)投资方式结合以上两种投资方式,实务中,可以通过过桥资金增资+借款还回的方式去处理,怎么理解?为什么要走过桥资金?因为实务中,债转股操作比较复杂,比较麻烦。所以说,可以通过过桥资金来处理。具体操作为股东或者老板可以找一笔资金,将资金投资到公司,这样就增加了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增加后,再以增资资金,还掉借款。以此方式解决其他应付款的长期挂账,无法平帐的问题。
举例说明:比方说,某公司的注册资金是200万,欠其股东500万,其他应付款长期挂账500万。为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其股东通过过桥资金给公司增资500万,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金变成了700万,账面资金增加了500万,此时,该公司以500万还掉了欠股东的500万借款,其他应付款这笔长期挂账的“烂账”,因此得到了解决。
另外,实务中,有些企业其他应付款挂账金额很大,在处理的时候,是综合运用以上方法的,而不是只选其一?因为金额太大,通过单一方式无法解决,就通过一部分增资,一部分做成借款还回的方式去处理了。如果你的公司也存在类似问题,至于,具体如何去做?一定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综合去考虑,去处理。其实,有的办法,也是不是办法的办法,因为是历史遗留问题,已成既定事实,只能在相对范围内,找找相对合理的方式去解决。
所以,最后,本人建议,规范经营才是王道,因为规范经营才是做大做强的唯一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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