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疫情中的慈善捐款说起,看国内如何来设计家族慈善信托基金,与慈善基金会有何异同。然后我们再来剖析一个实例,看看如何运用家族慈善信托基金去控股上市公司,以及进行家族传承的。
本文为续作“家族信托架构师的灵魂③”,就不列于标题了。
新冠疫情凸显了慈善事业在社会重大事件中的突出贡献。疫情期间,中国人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有力遏止了疫情的扩散。
请感谢他们的善心:网红辛巴个人捐款的总额高达1.5亿元,百度集团捐了20亿元专项基金、通用技术集团捐了10亿元专项基金和3000万元物资、腾讯集团捐了15亿元防控基金、阿里巴巴集团捐了10亿元专项基金、中国医药集团捐款10亿元专项基金,蒙牛集团捐了7.4亿元,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捐款3亿元,美团外卖捐款2亿元,字节跳动捐款2亿元,吉利控股捐款2亿元专项基金,方大集团捐款2亿元专项基金,美的集团捐款1亿元加火神山雷神山所有家电,恒大地产捐款2亿元,融创捐款1.1亿元,万科捐款1亿元,碧桂园捐款1亿元,广州立白捐款2亿元物资,伊利集团捐款1.1亿加2万箱纯牛奶,黑龙江飞鹤捐款1亿元专项基金,马云公益基金会捐款1亿元,……。
“感君托高义,终不负初心!”
最轰动的一笔慈善捐款则来自王石,目前依然是万科公益基金会理事长的王石于本月2号,代表公益基金会将其所拥有的万科企业股资管中心的全部资产2亿股万科股票,折合市值约53亿元,一次性全部捐赠给清华教育基金会设立的专项基金。
该专项基金将与清华大学共同创立清华大学万科公共卫生与健康学院。“该学院将邀请海内外优秀学者加盟,以抗击新冠疫情为首个切入点,聚焦于流行病学、公共卫生管理等研究方向,以捍卫人类生命安全、健康为使命,为人类命运共同体做出自己的一分贡献”。这是中国高校史上最大的单笔捐赠。
(此前最大的一笔捐赠来自于同样为地产大佬的杨国强通过其“广东省国强公益基金会”捐赠给清华大学的22亿元人民币,用于支持清华大学的基础前沿科学研究。)
为万科公益基金会找到了一个好的归宿,从此,王石才算是真正的离开了万科。这最后代表“万科人”的亮相,王石依然是灯光璀璨、万众瞩目!
我们在赞美企业主充满爱心、慈悲心的善举之同时,国家和社会也理应为致力于慈善事业的企业主们做好服务和配套,包括制度安排、税收优惠安排等。
不管是成立慈善基金会还是慈善信托,“开弓没有回头箭”,企业主们不可以撤回资金了,是不可逆的,同时也不可以拿到其投资收益等的任何分红,其完全扎根于中国,亦无法搬离海外,对国家及社会有莫大好处。因此国家大力支持发展慈善事业,大力支持企业主设立基金会和慈善信托。
在一些企业主们还在热衷于“玩”慈善基金会的时候,一些企业主新锐们已经开始“酷玩”家族慈善信托基金了。
主干成林叶茂深,千秋万载永留根。
除了立志于慈善事业承担社会责任外,企业主家族设立以信托公司为受托管理人的永续家族慈善信托,还可以更好地传承企业家精神、传承家族企业的控制权,避免后辈产生奢靡之风、好高骛远、坐吃山空等可以摧毁家族根基的思想及行为。它是家族信托(家族办公室Family Office)的一个重要工具。
同时,任何组织、机构和个人也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去冻结慈善基金会、慈善信托的资产,在法律上也不允许,所以慈善(信托)基金是最好的家族风险隔离的手段之一。
作为专业的家族信托架构师,我们需要更全面的了解慈善组织(慈善基金会等)、慈善信托的运作以及在家族信托架构中的作用,更好地在企业主的传承与家族控制方面进行分析及建议,以提供优质的家族顶层顾问服务。
先看看慈善基金会与慈善信托基金有何异同,再来剖析一个真实的家族慈善信托基金的架构设置,来看看是如何利用慈善信托基金进行家族传承和对上市公司进行控制的。
慈善基金会是指利用个人或机构组织等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慈善事业为目的,依照法规而成立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属法人组织。民政等政府部门为其审批登记及主管部门。
慈善基金会分公募基金会和私募基金会,这里讨论的是私募性质的家族慈善基金会,私募基金会不可以公开募集。
家族慈善基金会需设定理事长(为法定代表人)、秘书长、理事、监事等职务的人选。
家族慈善基金会制定的章程作为其最高的议事规则,并设立理事会(相当于公司的股东会)作为议事机构,理事会中的理事最少由5人、最多由25人组成。监事可列席理事会会议,并对其进行监督。
家族慈善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可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且必须现金到账。
家族慈善基金会每年的慈善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8%,而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及行政办公支出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
如去年基金余额为200万,则今年的慈善开支不可低于16万,基金会的所有报酬及行政开支不可超过1.6万元(对标16万的慈善开支)。
慈善信托也可称之为“慈善信托基金”,属于《信托法》里的公益信托,从国内的相关规定来看,“公益活动”与“慈善活动”并无本质差别。它受民政部门和银保监会的双重管理。
慈善信托就是将受捐赠的财产委托给一个信任的“受托人”,让他来进行管理和处分的一种行为,当然,这个受托人的行为必须严格依照(捐赠的)委托人的意愿进行,并以受托人(不是捐赠人)的名义进行。
慈善信托的受托人要么是信托公司,要么是慈善组织(基金会、慈善社团、慈善社会服务机构等三类),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可以担任慈善信托的“受托人”角色。
目前在国内,慈善信托是唯一可以不让信托公司担任受托人却可以称之为“信托”的信托计划。2019年,国内由慈善组织担任受托人的慈善信托仅有1单,联合信托公司担任双受托人的则有14单。这点与海外“信托”概念的使用习惯很不一样。家族慈善信托的特点决定了受托人一般并不适合由慈善组织担任受托人(后面论述),注意这不是绝对的,慈善基金会作为受托人也是有优点的。
慈善信托的财产为独立财产,不属于受托人(信托公司等)的财产,也独立于委托人(含捐赠人)的财产,严格受到法律保护。不因受托人或委托人的破产、经济纠纷等原因而被处置。
慈善信托各方包括,委托人(一般为捐赠人)、受托人(一般为信托公司)、受益人以及监察人。这里的“受益人”与一般的信托计划(包括家族信托)有很大的区别,就是与委托人或受托人具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可以作为受益人,受益人为慈善信托的慈善帮助对象,其范围及选定的程序、方法,需要在相关的慈善信托文件中进行约定。
慈善信托基金可以设立董事会(或理事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董事长(理事长)由委托人(捐赠人)任命。具体的运作方式可以参照基金会的模式进行,法规没有任何约束。后代中如果没有商业头脑的,可以把他(她)“扔来”家族慈善信托基金进行磨练,做慈善去,也可为家族和自己积点福报。
与基金会的规定不同,慈善信托的年度慈善支出的比例或数额没有硬性的规定,由慈善信托文件进行载明就可。
慈善信托的期限可以永续,也可以是三五年。但家族慈善信托基金一般为永续,作为家族精神永续传承。
慈善信托结合并承接了信托、基金会的优点,具有相当大的灵活性与可操作性。相对于基金会来说,慈善信托已是法规非常完善的慈善基金运用方式,其基本照顾到了捐赠人(家族)、慈善受益人、管理方以及国家(社会)的合理利益,是一个多方共赢的方案。
受托人(信托公司等)的信托报酬一般在受托财产金额的1‰到3‰不等,慈善信托基金的董事会(理事会)成员、慈善信托基金的工作人员等可按市场价格领取薪酬,慈善信托基金的行政开支可据实列支。每年慈善信托基金的报表需经审计,每年的慈善报告需报送民政部门。
因此,作为永续的家族慈善基金,嗅觉敏锐的企业主家族已经开始在国内筹划或采用“家族慈善信托基金”架构来取代慈善“基金会”的架构了。但是绝大部分有实力企业主还没充分认识到慈善信托基金所带来的莫大社会效益以及莫大的家族利益。
据报告①,2019年全年我国设立慈善信托119单,较2018年增长37%,信托财产规模9.33亿元,下滑18%,因亿元大单信托数量及规模小于上年。而全国累计共备案慈善信托273单,财产总规模29.35亿元,慈善信托数量逐年递增,社会各界也在积极探索和实践慈善信托。
很可惜,目前我国的慈善信托仍然以短期、百万级别(或以下)为主,纯关注慈善事业,尚未关注捐赠人自身家族方面的事情。据统计①,2019年单笔规模在百万元级(或以下)的有110单,占比93%;千万元级的有8单,占比6.7%;亿元级的只有一单,为“光信善·昆山慈善信托1号”,财产总规模达到了5亿元。
作为广东本土为数不多的信托公司,东莞信托也成立了“善信-莞慈1号”和“善信-丰泰”两单慈善信托,期限为5年,受托规模合计400余万元,旨在支持扶贫济困、扶老助残、救灾事故灾难等慈善事业。算是打响了第一枪,但是路还很远。
可是,纳入家族信托级别(千万级别以上)的家族慈善信托感觉还尚未觉醒,确切地说应是企业主成立家族慈善信托基金的意识尚未觉醒。也难怪, 2016年9月1日《慈善法》才正式实施;2017年7月26日,当时的银监会(现银保监会)会同民政部联合发布《慈善信托管理办法》,慈善信托规制体系才基本建立。市场的确需要时间去消化新的业务制度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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