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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票权利人是指(票据当事人包含哪些)

了解票据当事人的分类以及各当事人的概念、权利义务,有助于更好地进行票据交易活动。票据当事人,是指票据法律关系中,享有票据权利、承担票据义务的当事人。跟着e票通看看票据当事人包含哪一些呢?

(一)票据当事人的分类

票据当事人可以分为基本当事人和非基本当事人。

 

1、基本当事人

基本当事人,是指在票据作成和交付时就已存在的当事人,是构成票据法律关系的必要主体,包括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三种。

(1)出票人

出票人是指依法定方式签发票据并将票据交付给收款人的人,属于票据关系中的义务主体。

(2)收款人

收款人又称为票据权利人,是指从发票人那里接受票据并有权向付款,有的情况下,发票人也是付款的人,属于权利主体。

(3)付款人

付款人是指由出票人委托付款或自行承担付款责任的人。

  • 本票的基本当事人——出票人、收款人
  • 支票的基本当事人——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
  • 汇票的基本当事人——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

汇票的付款人有两种,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人是合同中应给付款项的一方当事人,也是该汇票的承兑人;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人是承兑银行,但是其款项来源还是与该票据有关的合同中应付款方的存款;支票的付款人是出票人的开户银行;本票的付款人就是出票人。

 

票据的基本当事人具备特征:(1)随出票行为的出现而出现;(2)票据基本当事人的欠缺能够导致票据无效的严重后果。凡不是随出票行为出现,而是随其他票据行为出现的票据当事人,称为票据非基本当事人,如背书人、被背书人、承兑人、保证人、付款人等。

 

2、非基本当事人

非基本当事人,是指在票据作成并交付后,通过一定的票据行为加入票据关系而享有一定权利、义务的当事人,包括承兑人、背书人、被背书人、保证人等。

(1)承兑人

承兑人是指接受汇票出票人的付款委托,同意承担支付票款义务的人,又称汇票主债务人。

(2)背书人

背书人是指在转让票据时,在票据背面或粘单上签字或盖章的当事人,并将该票据交付给受让人的票据收款人或持有人。

(3)被背书人

被背书人,是指被记名受让票据或接受票据转让的人。

(4)保证人

票据保证人指在票据上为保证记载事项,票据债务人不履行票据义务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属于义务主体。

(4)被保证人

票据被保证人是指票据保证人所担保的对象,属于票据上的义务主体。如果保证人未指明被保证人的,已承兑的汇票,承兑人为被保证人;未承兑的汇票,出票人为被保证人。

 

 

票据的非基本当事人具备特征:(1)非基本当事人随出票行为之外的其他票据行为的出现而出现;(2)非基本当事人的有无不影响票据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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