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知识问答

金融机构包括哪些类型(从另一个角度解读金融控股)

金融控股的目的其实是为了加强监管,所以符合条件的纳入监管范围成立金融控股集团,不符合条件的呢?不监管了?

这不符合监管思路,不符合成立金融控股集团条件的,最后只能成为单一金融机构,如果是旗下有不同类型金融机构的,必须只保留一种类型,而放弃其他类型的控股,也就是原有的控股权必须转移给别人,从而推动了不同金融机构的合并重组。

 

我们看《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里所称的金融机构包括以下类型:

(一)商业银行(不含村镇银行)、金融租赁公司。

(二)信托公司。

(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四)证券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

(五)人身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六)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机构。

一共六种类型,只要持有超过一种,要么你符合条件可以申请成立金融控股公司,要么你就壮士断腕只保留一种,把其他的卖掉,这是整个金融行业合并重组的大好机会。一般情况下,所有人都会保留银行,保险这种现金流稳定的金融控股权,所以卖证券公司的可能性最大,也就是可以理解为对券商合并重组的推动作用更大!

那么现有证券股就可以按照这个逻辑分一分:

一是已经成立金融控股公司的,可以吸收合并别人的,中信系,光大系,$中信证券(SH600030)$ 光大证券;

二是还没成立金融控股公司的,控股股东名下有不同类型金融机构的,又分为大股东实力强,以后可以申请的,这种也是可以吸收合并别人,比如在五家试点里的招商证券,比如纳入平安的方正证券 ;还有一种是大股东实力弱申请不了的,这种大概率只能被卖掉,这种需要大家再花时间挖一挖;

 

三是控股股东无法自己申请的,但是大股东又非常有实力的,这种应该是必须重组,比如$兴业证券(SH601377)$ 控股股东是福建财政厅,$西南证券(SH600369)$ 股东是重庆国资委,等等这类挺多;

四是大股东名下只有一种金融机构的这种不受影响,主要看大股东有没有趁机卖或者趁机买以做大的意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有侵权/违规的内容, 联系QQ15101117,本站将立刻清除。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666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