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相信大部分人都有交纳,养老保险有很多种,大致分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农村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养老保险一般交纳足够年限后,交纳人退休后就能领取,那么养老保险人死了怎么办?下面由优律保小编通过案例为读者进行解答。
一、养老保险人死了怎么办
1、城镇社会养老保险
按照养老保险发放的有关规定,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可凭参保人的死亡证明、养老保险手册,领取4000元丧葬费和4000元抚恤金以及个人账户个人缴纳部分的余款。
2、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而对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和已经出台的部分省份新农保暂行管理办法来看。参保人在60周岁之前身故的,除政府补贴外,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即个人缴费的全部金额及历年利息扣除管理服务费,可以依法继承。而参保人已经开始领取养老金的,保证期为10年,领取养老金不足10年身故者,其保证期内剩余年限的养老金,可由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一次性继承或分期继续领取至满10年保证期。无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的,由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负责支付其丧葬费。领取养老金超过10年仍健在者,按原标准继续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身故后养老金发放终止并清户,其法定继承人不再享有任何继承利益。
3、商业养老保险
商业养老保险金的继承形式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投保人在交费期间身亡的。根据不同合同约定,或将投保人个人交纳全部保险费退还,或将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额给付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另一种是被保险人在领取养老金期间身亡的。合同一般会约定10年或20年的最低领取期限,领取养老金不足此期限的。其剩余的差额可一次性给付给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也可分年由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继续领至期限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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