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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机构备案在哪办理(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指南)

一、备案条件:

(一)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二)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

(三)有固定的服务场所,且现场业务信息公示齐全。

(四)有必要的办公设备和经费。

(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房地产经纪、中介、房屋代理、房地产营销等内容。

(六)有足够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房地产经纪法人机构需有1名(含)以上全国房地产经纪人,分支机构数超过3家(含)的房地产经纪法人机构需有2名(含)以上全国房地产经纪人;分支机构需有1名(含)以上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或2名(含)以上房地产经纪人协理。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实施依据和实施主体

(一)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3.《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建房〔2016〕168号)等。

(二)实施主体

工商注册地在市内五区、经开区、高新区、郑东新区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以下简称经纪机构)由市房管局实施备案;工商注册地在六县(市)、上街区、航空港区的由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实施备案。

三、备案程序和备案期限

(一)备案程序

登录“郑州市房地产经纪服务和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填报机构备案信息、本机构所有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信息→房地产经纪人(含经纪人协理)查重→初核→核准→信用信息采集→打证→发证(通过监管平台、“郑州楼市动态”、市房协网站或短信平台、电话通知机构领取备案证书、从业人员工作牌)。

(二)备案期限

机构备案证书有效期限设定与工商执照营业期限相同,年度不再进行证书换发。实行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及年度动态考核制度,从业人员实名登记与其从业机构备案期限挂钩。从业人员逾期未参加年度动态考核或延期登记,其从业机构备案证书同时作废。

四、机构备案和从业人员实名登记相关要求

(一)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领取营业执照后30日内,应当通过“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进行备案。

(二)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名称、住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等备案信息发生变更的,应自备案信息变更之日起30日内通过“监管平台”进行变更备案。

(三)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终止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应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终止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之日起30日内通过“监管平台”进行注销备案。法人机构注销备案后,其所属分支机构同时注销。

(四)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申请主体备案时,应同时将本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实名登记。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包括初始登记、延续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取消登记和撤销登记。从业人员每年度需通过“监管平台”进行延期登记,逾期未延期登记的,工作牌作废。从业人员实名登记细则另行制定。

五、备案信息填报及提交材料

(一)备案流程

1.登陆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官网→“经纪机构备案”端口或郑州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网站→“经纪行业监管平台”→“机构用户注册”→按照系统提示填报注册信息→完成注册→获取用户名和密码。

2.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监管平台”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机构和人员信息录入→上传相关证照扫描件或复印件→完成信息填报后保存并提交上报。分支机构由总机构统一上报。

(二)需填报和提交的材料

1.法人机构初始备案信息填报和提交材料

1)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监管平台”→点击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指南→进入机构初始备案端口→按照系统提示填报机构和所有从业人员基本信息。上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经纪机构位置图(百度截屏地图)、LOGO等。

2)上传房地产经纪人(含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证书或登记证扫描件。注:A.房地产经纪人或经纪人协理未进行初始登记,需在一个月内登录“中国房地产经纪人”网站“登记服务系统”完成初始登记;B.房地产经纪人或经纪人协理已在其他机构登记的,需上传原登记机构出具的解聘证明,并在一个月内登录“中国房地产经纪人”网站“登记服务系统”完成变更登记;C.经纪人或经纪人协理已超过登记有效期,需在三个月内登录“中国房地产经纪人”网站“登记服务系统”完成延续登记。

3)需要填报或提交的其他材料。

2.分支机构初始备案需填报和提交材料

1)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监管平台”→点击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指南→进入机构初始备案端口→按照系统提示填报机构和所有从业人员基本信息。上传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经纪机构位置图(百度截屏地图)、总机构LOGO等。注:异地机构在郑州市设立的分支机构,需上传总机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备案证书或备案证明扫描件。

2)上传房地产经纪人(含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证书或登记证扫描件。注:A.房地产经纪人或经纪人协理未进行初始登记,需在一个月内登录“中国房地产经纪人”网站“登记服务系统”完成初始登记;B.房地产经纪人或经纪人协理已在其他机构登记的,需上传原登记机构出具的解聘证明,并在一个月内登录“中国房地产经纪人”网站“登记服务系统”完成变更登记;C.经纪人或经纪人协理已超过登记有效期,需在三个月内登录“中国房地产经纪人”网站“登记服务系统”完成延续登记。

3)需要填报或提交的其他材料。

3.机构(含分支机构)延期备案需填报和提交材料

登录“监管平台”→ 执业人员登录端口→执业人员登记→按要求补录所有从业人员信息。

4.机构(含分支机构)变更备案需填报和提交材料

登录“监管平台”→进入机构变更备案端口→按要求填报变更信息,上传相关证书、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

5.房地产经纪人、经纪人协理和从业人员变更登记需填报和提交材料

登录“监管平台”→进入人员管理端口→按要求填报变更信息。房地产经纪人、经纪人协理需上传职业资格证书或登记证扫描件或复印件,原执业机构解除聘用证明。

6.机构(含分支机构)注销备案需填报或提交材料

登录“监管平台”→进入机构注销备案端口→按要求填报注销信息,上传相关证照、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

7.备案证书遗失补证需提交材料

直接向发证机关提出书面补证申请即可。

8.备案证书破损换证需提交材料

直接向发证机关提出书面换证申请,交回损坏证书原件。

六、领取备案证书事项说明

(一)机构(含分支机构)初始备案

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机构公章。

(二)机构(含分支机构)延期备案

领取新备案证书介绍信,原备案证书。

(三)机构(含分支机构)变更备案

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领取新备案证书介绍信,原备案证书。

(四)机构(含分支机构)遗失补证

领取证书介绍信,证书遗失说明材料。

(五)备案证书破损换证:

领取证书介绍信,原备案证书。

七、经纪机构经营场所应公示信息及有关要求

(一)机构招牌;

(二)营业执照;

(三)备案证书;

(四)服务事项、标准;

(五)服务流程;

(六)收费项目、标准;

(七)交易资金监管方式;

(八)信用档案查询方式(郑州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网站;

(九)房管投诉电话:0371-12345,价格举报电话:12358;

(十)房地产经纪人、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证书和登记证扫描件;

(十一)从业人员实名登记信息(包括姓名、性别,从业编号);

(十二)诚信经营承诺书等信息。

注:分支机构应公示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机构住所及联系方式。

机构对填报和上传的备案材料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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