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
政府投资是政府实现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实现公共财政的既定目标、调节宏观经济的重要手段,是指在我国境内使用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满足中国境内、使用预算安排的资金、投资建设活动(即作为投资项目)三个要素则为政府投资。
政府投资资金
政府投资的项目所使用的“使用预算安排的资金”,即政府投资资金。我国预算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经济性质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性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和其他支出,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安排的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级发展改革委负责的省级预算内投资属于资本性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有关行业部门的专项建设基金属于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用于注入国有企业资本金,不指定具体用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专项用于社会保险,没有资本性支出。
政府投资方式
一般来说,政府投资根据投入性质、投入对象、投入控制力、投入受益面等方面,大致可分为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及贷款贴息等四种方式。直接投资即政府直接拨款投入,其形成的资产为国有资产,适用于承担社会公共服务的公益性项目。资本金注入即政府财政投资以资本金的形式注入,属于股权投入,资本金是指项目投资方认缴的非负债性质的出资,不同行业资本金比例不同,政府以股东的身份入股投资项目,投资形成的股权属于国有股权。投资补助即政府以扶弱、扶新、扶优、扶小为目的,给予一定限额或比例的资金支持。贷款贴息即政府通过无偿贴息方式对使用银行贷款的项目给予的贷款利息补贴。补助资金和贴息资金不形成新的权益,属于在建项目的,冲减工程成本;属于竣工项目的,冲减财务费用。
政府投资项目
政府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的项目,统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政府直接作为投资人、建成后有关资产和产权归属国家的项目,而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投资的经营性项目则不属于政府投资项目。对于上级政府以补助形式给下级政府下达的投资,下级政府用来直接投资或资本金注入的,投资方式仍属于“直接投资”或“资本金注入”,而不是投资方式意义上的“投资补助”这只是上下级之间的具体分工导致,安排投资的上级部门不直接参与项目决策,由下级部门承担项目管理责任。例如,国家发改委以补助的形式安排到地方的打捆和切块投资,并没有直接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但由省级发改委切块下达到具体项目,这种类型的项目仍然属于直接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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