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证福费廷,是指在国内证结算方式下,银行收到开证行真实、有效的到期付款确认书后,从卖方无追索权地买入未到期债权的一种银行业务。
由于国内证业务的兴起,国内证福费廷也越来越常见。
那么,银行是如何处理国内证福费廷业务的呢?
一、在一级市场的处理。即银行与客户之间的交易
一是办理福费廷融资入帐。银行在决定为客户(卖方)办理福费廷业务时,按照确定的利率计算相应的利息和其它费用后,把扣除利息和相应费用后的剩余金额入到客户帐户里,完成融资动作。
例如:确定的福费廷融资款为100万元人民币,议定的利息为10万元人民币,没有其它费用,则,银行首先扣除10万元,做为自己的利息收入,将剩余的90万元入到客户帐户里。
会计分录为:
借:福费廷科目100万元;
贷:客户帐90万元;
贷:利息摊销类科目 10万元。
二是进行利息摊销。收到的10万元利息,银行一般情况下不会直接入到利息收入里。而是进行摊销。
从融资那天开始计算,直到收到开证行(也许是银行间市场的其它买受人)付出的资金那天为止。
如果这期间为100天,则银行会将这10万元利息分成100份,每天摊销其中的一份,入到利息收入中,直到第100天,全部摊销完毕。
二、在二级市场的处理。即银行在银行间市场的交易
1、接续第一大点,银行在买入客户的债权后,可以选择自己持有到期,等待开证行付款,之后进行福费廷还款处理。
2、也可以选择在二级市场,即银行间市场,将其卖出去。
在这种情况下,卖出债权的银行会在收到转卖款后,归还福费廷本金。
同时,将还没有来得及摊销的剩余利息,一次性转到利息收入科目当中去,摊销动作提前结束。
以此类推,那家在银行间市场买入债权的银行,也可以继续把未到期的债权在银行间市场卖出去。
或者自己持有到期,等待开证行付款。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有侵权/违规的内容, 联系QQ15101117,本站将立刻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