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能力指数法
生产能力指数法是根据已建成的类似建设项目生产能力和投资额,进行粗略估算拟建设项目相关投资额的方法。主要适用于设计深度不足,拟建设项目与类似建设项目的规模不同,设计定型并系列化,行业内相关指数和系数等基础资料完备的情况。
其计算式为C2=C1(Q2/Q1)x*f
式中: C1——已建成类似项目的投资额;
C2——拟建项目投资额;
Q1——已建类似项目的生产能力;
Q2——拟建项目的生产能力;
f——不同时期、不同地点的定额、单价、费用和其他差异的综合调整系数
x——生产能力指数
投资与规模(或容量)呈非线性关系,且单位投资随工程规模(或容量)的增大而减小。正常情况下,0小于等于x小于等于1:
若已建类似项目规模和拟建项目规模的比值为0.5-2,x取值近似为1;
若已建类似项目规模与拟建项目规模的比值为2-50,且拟建项目生产规模的扩大仅靠增大设备规模来达到时,则x的取值为0.6-0.7;
若是靠增加相同规格设备的数量达到时,x的取值为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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